结案后诉讼费如何退(诉讼费怎么退给原告的流程)
怎么退法院诉讼费
法律主观:
案件判决生效后,按 判决书 判决 诉讼费 的负担,当事人可以将判决书、 身份证 件等递交给法院,法院经过审批后会退回,但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快的几天,慢的会要几周。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有的法院当场就可以退还,其中诉讼费由对方承担的部分,一般由对方支付以后才可以退回。 法院诉讼费怎么退一般来说有几点: 1、利益攸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胜诉一方放弃向法院办理退费的,法院可以不予退费。诉讼费关乎受案法院的利益。从受案法院的主观而言,当然不希望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退费。 2、制度缺失。法院普遍没有建立系统完善的胜诉退费制度,经办人在收到当事人退费申请后,不清楚如何办理。从这个角度也说明各地法院对于司法解释的规定也并未引起重视,或者说模糊适用了。 3、积重难返。众所周知,承办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每年手里的案件堆积如山,而退费程序必然需要承办法官向相关领导汇报签字,并转其他对接部门,多数法官既不愿意增加自身的工作量,也习惯了推脱拖延的办事方式。 4、轻言放弃。法院称无先例,可能更多的是 律师 未曾尝试,或在与法院交涉无果后即轻易放弃的结果。 诉讼费退费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 2、给主办法官打电话约好时间,找他签字“同意退费”; 3、主办法官签字后,跟主办法官询问,是否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 如果需要,询问主管副院长电话及办公室,在哪 4、如果不需要主管院长签字,或者主管院长已经签了字,询问财物室什么时候办理退费,财务室电话多少。 (注意:法院财务室不是天天都有人的,能有的法院财务室只有每周的某一天有人。例如 石家庄 新华区法院只有没有星期四上午财务才办理退费,石家庄长安区法院只有星期二才办退费手续。 所以必须先问清了,免得白跑一趟。) 5、以上手续都办好了,也知道财务那天办这事,办事之前先给财务打电话,他到底在不在。如果没人接电话,不要去,财务室没人。接了电话,确认他上班了,好告诉他你几点到。 6、去之前,务必再核对一下身份证、缴费票,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是否带了,否则少一样东西,都办不了。虽然没有密码,但绝对严格。少一样都办不成。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官司打赢了怎么退诉讼费
法律主观: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提起诉讼时,原告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但是诉讼费的缴纳也包括很多种。同时诉讼费用也不一定要求原告来承担。那么,官司打赢之后,诉讼费应该如何退呢?一、打官司赢了诉讼费怎么退民事诉讼宣判后,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诉讼费受理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标准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做出之后,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将原告之前交的诉讼费退还,并要求败诉方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诉讼费 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02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退诉讼费需要什么材料
退诉讼费需要的材料如下:
1、退费申请书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2、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复印件(盖公章);
3、交纳诉讼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4、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多个当事人的,须同时亲自带身份证来办理);
5、当事人填写《退诉讼费收据》(统一采用我院印制的个人收据样式),加按收款人指纹;
6、当事人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开户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有多个当事人时,须由法官开具退款审批单,或全体有权收款的当事人一起前来办理退费)。
退诉讼费的流程:
1、业务庭室开出退费通知书;
2、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好《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交回业务庭;
3、业务庭室在《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后交财务室;
4、财务室填制诉讼费退费申请汇总表送市财局基费科;
5、市财局基费科、国库科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划拨法院。
综上所述,退诉讼费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在办理退费前,先咨询当地法院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怎样申请退诉讼费
申请退诉讼费的流程如下:
1、退诉讼费需要人民法院出具的退费通知书,和当事人填写的《诉讼费退款申请表》。
2、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当事人的退费申请后进行审批流程,退还诉讼费。
3、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对于原告在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时预缴的诉讼费,判决书下达后人民法院应当退还。
退费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件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
综上所述,诉讼费退费不是全部退回。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怎么退给原告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宣判后,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原告胜诉后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被告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人民法院应当退还。胜诉方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带好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何时截止或必须在什么期限内到法院办理退费手续,各地法院执行可能不一,详细的可电话咨询当地法院。为保护胜诉方权益,胜诉方应在判决生效后尽快到人民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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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赢了诉讼费怎么退
法律主观:
退费的概念及几种退费的情况 诉讼 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 诉讼费 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那要怎样退诉讼费呢,实践中退费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 二审 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 5、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 6、双方上诉预缴的,案经审理,双方承担的,退给当事人的差额部分。 7、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 8、其它情况的退费。 诉讼费用 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 一审 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 法规 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 管辖权异议 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 证据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 申请破产 ;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法院诉讼费怎么退回来
法律分析:案件判决生效后,按判决书判决诉讼费的负担,当事人可以将判决书、 身份证件等递交给法院,法院经过审批后会退回,但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快的几天,慢的会要几周。 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 有的法院当场就可以退还,其中诉讼费由对方承担的部分,一般由对方支付以后才可以退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