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药费和伤残赔偿分开赔的吗(工伤医药费和伤残赔偿能一起报吗)
公司受伤医药费是从工伤赔偿里出吗
法律主观:
工伤 赔偿金 不包括 医疗费 ,医疗费是单独报销的。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 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 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 的,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 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 退休 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客观: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权责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鉴定后的赔偿金是分开的吗?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分开算。
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即可结算,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才予以支付,结算时间不同,项目不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的工作人员不同,应当是分别结算。
不一起算的。
工伤医疗费用是全部报销的,此外还有营养费也应由企业承担(相当于企业员工出差补助标准的70%)。
具体赔偿额度等到医疗终结后评定伤残等级才能定。失去工作能力的范围太广了,根本不能作为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
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分别支付,那些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那些由用人单位具体支付,社会保险法》有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医药费和伤残赔偿分开赔的吗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可以分开赔偿的。因为先报销的是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保险公司赔偿的,另一部分是单位赔偿的,单位赔偿的部分要等你辞职后才给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医药费和伤残费是分开赔付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可以分开赔偿的。因为先报销的是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保险公司赔偿的,另一部分是单位赔偿的,单位赔偿的部分要等你辞职后才给你。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住院费用和赔偿费用是一起的吗
不是和住院费算在一起的,医疗费用是本人在住院期间因救济自己所产生的费用,而对于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本人七个月的工资来进行支付,这笔费用是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一、工伤10级赔偿的钱是否和住院费算在一起
不算在一起,工伤十级住院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伤残的补助金会分开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哪些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哪些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发生工伤之后,对于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一般在计算赔偿时就会把住院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补助的费用分开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那么单位还需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依法的获得。
伤残和医疗费同时赔偿吗
法律分析:工伤待遇中包含了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伤残赔偿金不包含医疗费。项目是分开的,但是可以一次发放。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鉴定后的赔偿金是分开的吗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待遇和医疗费待遇。
你去工伤待遇窗口申请医疗费的报销时,是要带全所有的医疗费门诊发票病例住院发票清单原件住院小结,不管是单位垫付的还是自己垫付的,都整理好了一起带过去。报销时是按照药品诊疗目录来核定哪些细项可报和不可报,最后得出总费用中可报销和不可报销部分,医疗费是统一打给单位的,然后其中的医疗费哪些自己支付的哪些单位支付的,这个你跟单位自己算怎么分报销的钱。
医疗费不可报销的部分是由单位支付还是自己支付,这个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相关叙述,有的单位待遇好的可能就给你报销了,有的单位待遇不好也只能自己承担,或者单位还买了其他的商业保险的,可以找商业保险报销。
另外根据住院天数核算的伙食费也是给职工的。
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职工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也是给职工的。
你如果等鉴定结果出来然后带资料去社保局申请待遇,那边也是分项目给你计算待遇,当然也会有待遇总金额,但是有的费用是固定打给单位的。
发生工伤后的医疗费有些是全部单位支付,有些人是全部职工垫付(这种情况,如果职工要求报销医疗费打给自己,那么要出相关说明),有些是职工和单位一起垫付,具体哪个发票谁给钱的,发票上哪些可报销不可报销的,这个太细了太烦了,是没办法也没时间给你一张一张细分的,所以是统一打给单位,然后你跟单位自己分。
当然各地标准不同,具体你还是问当地社保局。
工伤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可以分开赔偿吗?
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是两个方面,应该分开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七个月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停工留薪工资,按照工伤前职工的工资待遇和治疗时间计算。
法律分析
因工伤残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下降程度而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各省规定,需要知道你是哪个省的。请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如果单位没有买保险,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因全国各地域经济差异,计算标准不同,发放金额不同。所以,各位在申请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时,工伤职工一定做好伤残鉴定等级,按照鉴定等级计算所得到的相应伤残补助金,也要认真阅读当地伤残补助金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