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3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进行修改,最高赔偿限额提高至444万元,逐步建立损害赔偿保障制度。
根据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山东省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对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调整,最高赔偿限额将从现行的220万元提高到444万元。此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逐步建立损害赔偿保障制度,推进交通安全文明城市和自贸区建设。据悉,新的损害赔偿标准将按照伤残等级和治疗费用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并参考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赔偿水平进行制定。同时,新的标准还将加强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推动保险机构发挥更大作用,并完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机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最高赔偿限额提高了,但具体的赔偿金额仍需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并且在判定过程中还需考虑相关证据和诉讼程序。
如何处理涉及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在处理涉及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时,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并执行。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遵守诉讼的规定程序。同时,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公众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事故,为自身权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2023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进行修改,最高赔偿限额提高至444万元,旨在更好地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和推进损害赔偿保障制度建设。在处理涉及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并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避免违反交通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山东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法律主观: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为十级,侵害人应当 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10%(残疾赔偿系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 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 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赔偿权利人 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