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工资不正常怎么算)
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有赔偿吗
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会是否会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资料提交,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缺失一定的积极性,但是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规范,否则自己的有关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此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其中的规定,尽量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哪些主张
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或被迫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除了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还有没有其他赔偿项目可以同时主张?很多劳动者在面临这个问题时,都比较挠头,网上的各类相关信息也比较碎片化,律师的建议也是各不相同。为了解决劳动者的这一烦恼,郭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将劳动争议中常见的赔偿项目进行整理归纳,相信大家通读全文后,一定会有所收获!说不定,连请律师的钱都省了呢?
一、劳动者被辞退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俗称“经济赔偿金”)。由于篇幅有限,关于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适用情形,可以看一下郭律师的其他文章,本文不再赘述。
二、劳动者存在加班情形时,可以主张加班工资;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日有延长工作加班的情况,可以主张150%标准的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且没有补休时,可以主张200%的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有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情况,可以主张300%的加班工资。
劳动者想要主张加班,切记一定要提供相应的加班证据,平时要尽量收集加班的证据,工作记录、工作聊天截图、工作成果、录音录像都是可以的,只要能够证明加班时长就行,
如果没有任何加班证据,加班费很难被法院支持。
三、劳动者存在未休年假情形,可以主张年休假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劳动者平时没有年休假,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司法实践中年休假一般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者可能无法主张太长时间的年休假工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劳动者可以主张尚未领取的绩效奖金、绩效工资、业绩提成、年终奖等劳动报酬;
经常有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等方式约定,如果劳动者中途离职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类似于绩效奖金、绩效工资、业绩提成、年终奖不再发放了。很多劳动者都误以为,自己无权主张了,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条款无效。至于用人单位的拒不发放行为是否被法院支持,还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总之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五、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在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阶段,很多劳动者的诉求经常会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郭律师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补缴社保这个诉求本身就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因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属于法院管辖。
只有对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自行缴纳,并要求企业赔偿社保损失时,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不当得利之债)。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正常的处理流程是: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找社保中心行政行使监督强制措施——单位拒不执行——社保中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冻结单位账户等。
由此可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责任主体是社保中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主体也是社保中心,而非劳动者本身。这回大家明白为什么,法院不受理该项诉求了吧,如果如果社保中心不作为,劳动者只能找社保中心的上级部门进行投诉。
六、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差额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最多应当赔偿劳动者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此时劳动者只要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且在一年的仲裁时效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二倍工资差额赔偿。
七、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办理失业金,可以主张失业金损失;
当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可以领取失业金。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为其办理失业金。如果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办理,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金时,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具体可以仔细阅读《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
八、劳动者存在工伤情形时,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很多劳动者在职期间曾经发生过工伤事故,尤其是对于已经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而言,在职期间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只能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才能领取。因此对于存在工伤事故的员工,离职时千万不要忘记了该项诉求。
九、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其他赔偿项目
郭飞律师受篇幅所限,无法逐一详解,只能抛砖引玉简单列几个赔偿项目,供大家参考:
9.因用人单位不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医疗、工伤、生育津贴等报销费用。10.因用人单位拒不开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就业的损失。1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我在公司干了3年了,现在被辞退了,请问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如果是被动从公司离职的,那么完全有可能根据具体离职的理由的不同,拿到N、2N或者N+1的赔偿。
这个N是指的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的按照0.5月计算,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1个月计算,一年以上有几年算几个月,以此类推。
如果是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的,公司可以选择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公司确实做到了提前30天通知的话,那劳动者只能拿到N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无需支付多1个月的代通金;如果公司突然要求劳动者离职的话,那劳动者有权主张N+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看下2N的情况,也就是经济补偿金最多的一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当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是有权主张2N的经济补偿金的。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
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11、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何进行赔偿?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没有过错同时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其中有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当事人;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可否索赔
索赔两方面:1.你实际工作不满一年的解除了劳动关系,符合双倍工资赔偿条件,除入职第一个月,剩余月份赔付给你双倍工资。
2.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没打离职报告,对方给你劳动合同解除书了,那么持此书要求维权,工作超过三个月不足六个月的,补偿你半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补偿你一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