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事故(高速事故报警电话)
高速二次事故责任判定
法律主观:
在高速的行驶过程当中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发生 交通事故 。那么也会有它相应的一个责任认定的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类型全部责任和无责任。这个完全由当事人其中一方有违章的行为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因此,违章的那一方就会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并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就算是无责任,比如说某个司机因为喝醉了酒,突然把车开向了左边儿,然后把骑着自行车正常行驶的某个人给撞倒了然后被撞的这个人在经过了医院的抢救之后,判决无效死亡了,那么这个事故的话,就是完全有驾驶人员这一方的违章行为,而所造成的。因此这个事故就应该由驾驶人负这场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被撞的这个骑自行车的人没有任何的违章行为,因此他没有任何的责任。 第二个是主要责任和次要的责任,这个主要是因为其中一方有违章的行为,但是另一方或者说是第三方,也有一定的违章行为所造成的一个交通事故,而主要违章者的话,他是需要付这场事故的主要责任的。另外的一个人或者是第三方的话就负责这个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再举个例子,比如说某个地方的一起交通事故,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然后在某个转角的地方骑车进入了快车道,这个时候他与某个司机驾驶的挂斗车相刮了,而这个车辆是由东向西行驶的汽车从这个人的胸部,碾压了过去,在经过了抢救之后无效死亡了,那在这场事故当中的话,因为骑自行车侵占了快车道。避让的措施也不太恰当,所以他应该负主要的责任,而这个司机开车没有注意观察,应该负次要的责任。 第三个就是同等的责任。造成这个责任的原因是因为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都存在着违章的行为,而且情节相当,因此双方的话就付同等的责任。比如说某个物质的运输公司的司机驾驶着大货车以每小时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着,而在行驶到这条公路的十九公里的时候,在他的前方的五六十米处有一个单位的司机驾驶130货车以每小时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的行驶了过来。而单位司机没有顾及会车的一个危险情况仍然强行超车。结果在两车接近的时候,双方的司机开始惊慌失措了然后开始加快车子的速度来进行躲让,结果躲让不及,造成了两车的一个相撞。130货车被撞到了后边儿的一个旁沟之内,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被避免的,但是这个由于两个司机都忽视了交通道路上的安全问题。还违反了交通的 法规 ,因此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的主次应该由公安机关在进行了一个详细的调查之后,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于这场事故所起到的作用再来判定。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高速上发生事故怎么办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时,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冷静并确保安全。如果您的车辆还能行驶,请尽量将其开到路边或紧急停车带上。如果车辆无法行驶,请尽量将车停在路边,打开警示灯,以确保其他车辆能够看到您的车。
2.拨打报警电话。在中国,报警电话是110和122。向警方报告事故,并告诉他们您的位置和发生的情况。如果有人受伤或有车辆起火等紧急情况,请立即报警。
3.交换信息。与其他车辆的驾驶员交换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车牌号码、保险公司和保险单号码等。如果有证人,请也尽量取得其联系方式。
4.拍照记录。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包括车辆损坏程度和事故现场的情况。这些照片可能在后续的保险理赔中起到关键作用。
5.等待警方到场。在警方到场之前,请不要离开现场。如果有人受伤,尽量提供急救。
6.联系保险公司。在警方到场并处理完事故之后,请及时联系您的保险公司,向其报告事故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您可能需要填写事故报告表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总之,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并确保安全,及时报警,交换信息,拍照记录,等待警方到场,联系保险公司。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权益,并尽可能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在高速上追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高速追尾事故怎么处理:1、安全地停车,保护现场;2、有受伤人员的,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3、无受伤人员的,也立即报警;4、由警方认定追尾事故各方的责任;5、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高速公路连环追尾事故如何责任认定
高速连环追尾责任的认定标准
(一) 刹车不及三车追尾的责任认定
一般的汽车追尾事故都由驾驶人观察不当,没有保持合理车距造成。在处理这一类较为简单的连环追尾事故时,交警首先会到场进行勘查,随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多方取证。在进行事故认定时,当事人陈述基本一致的连环追尾一般以“撞几下来定责”。
(二) 高速路上五车追尾责任认定
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一般情况下,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会被判定负主要责任。
当然,这并不是“铁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辆车违章驾驶,比如: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被判定有责。
连环追尾事故在5辆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单一事故就按双车事故进行判定; 如果多方陈述有出入,则通常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认定。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
(三) 变道引发追尾的责任认定
一般情况下,车辆变道要给变道后后方的车辆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前车变道未给后车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那么前车将要负主要以上的责任。
简单来说,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判断的标准就是,前车到底有无过错。如果前车正常变道,并无违法行为,后车车速过快,或者没有保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那么后车肯定是负有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的。
在实际追尾事故的判断中,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会根据实际现场勘查情况,刹车痕迹等,进行一个判断。如果是前车强行变道,并没有给后方车辆留出安全距离,导致车辆追尾,那么距离越近责任越大。
如果是地面道路,在虚线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变道,但是要给后车留够安全距离; 在白实线的情况下,禁止变道,如果在白实线强行变道,导致后车追尾,那么前车就会负主要以上的责任。当然,多车连环追尾事故,在交警勘查现场和当事人陈述后仍然无法明确主次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会进行特殊认定,就是直接不认定,直接由事故当事人前往各自保险公司理赔。
(四) 追尾责任认定没有定律可循 建议车主买商业三者险
车辆连环追尾事故没有“一刀切”的事故判定法则,都需要交警现场勘查后进行主次责任的认定。一旦发生连环车祸,损失动辄上万,而要是不小心撞了奔驰、宝马等豪车,赔付可能就要“砸锅卖铁”了。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最好买足商业三者险,以此转移车主的风险。
以上就是高速连环追尾责任的认定标准,您可以好好看看。认定追尾责任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没有具体定理可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