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借钱不还为什么不属于诈骗)
借钱不还算诈骗吗
朋友之间借钱,立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不属于违法行为。
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因为没有触犯刑法。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债务。而且追债这部分民事诉讼有效期限为两年,这个期限从你们约定的还债日期起往后推两年。如果离约定还款日期已过两年,那么你虽然可以诉讼,但已失去胜诉权,法院会因你两年没有采取维权措施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但是这个期限有期限中断,这个意思就是说如果还债日期到后,你每次催债,从前的时间中断,从你讨要债务的日期从新开始起算两年.但是你需要保有证据证明自己讨要过债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诈骗罪
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
法律主观:
借钱不还一般不属于诈骗,但一开始就不打算还钱的除外。民间借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若借款人只是以借款为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财物的,可以构成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借钱不还算不算诈骗
借钱不还钱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借钱不还钱的行为,不属于诈骗,属于民事纠纷。
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则构成诈骗罪。借款人构成诈骗罪的,出借人可以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证据,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
如果借款人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也没有采用欺骗方法,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还钱,则不属于诈骗罪。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重新制定还款计划,并努力还清债务。
借钱不还起诉对方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综上所述,借款不还的情况可能存在多种情况,例如欺诈、恶意拖欠等情况,这些情况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或其他民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
法律主观:
借钱不还一般是不构成诈骗的,属于民事上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但如果借款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欠钱涉嫌诈骗的,根据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各省市结合地区具体情况也有不同的标准。因此,如果是诈骗的欠款,欠钱数额需要达到3000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立案。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欠朋友钱还不上属于诈骗吗?
欠朋友钱是不是属于诈骗,要看两点∶第一,你是不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了对方,撒谎了;第二,你是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一开始就不想还钱。
1、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犯罪行为的一种,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有权管辖;借钱不还是经济纠纷,是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是民事纠纷的一种,公安机关不能干预经济纠纷。
2、两者构成要件不同,即主观目的与客观手段不同。
(1)主观目的上,诈骗中的借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经济纠纷中的借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有日后返还的意愿。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属于行为人主观心理事实认定的范畴,但必须结合案件的客观事实来综合判定。
(2)客观手段中,诈骗采取的是欺骗或隐藏事实的手段,而经济纠纷是正当行为。诈骗中实施了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行为,应当把正常的借款行为导致的经济纠纷与以借款为名实施的诈骗行为区别开来。
以借款为名实施的诈骗是没有归还借款的意图,而以借款为幌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是一种侵犯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受刑法调整。需要特别注意,一般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一种,因此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但也不排除行为人在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会被认定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可以告诈骗吗
对 借钱不还 的,一般不可以告其诈骗,因为这一般属于 民事纠纷 ,而不是 刑事犯罪 。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属于 民间借贷 关系,这并不违法,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和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民间借贷行为有时也可能涉嫌犯罪。根据《 刑法 》第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 合同诈骗罪 ,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如果提供虚假的 房产证 作担保,如果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借款,或者收取出借人的钱款后逃匿,等,就构成合同诈骗罪。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应当根据犯罪数额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7号)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224条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借钱不还可以告诈骗吗可参考以上。
以各种理由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不一定算诈骗,构成诈骗是有条件的。借钱不还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由于没有能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如果有能力偿还不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个人向很多人借钱不还,是属于诈骗罪吗
1、个人向很多人借钱不还,如果采用欺骗的手法且金额达到了三千元以上的,则涉嫌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