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隐瞒妻子借钱属于个人债务吗(丈夫隐瞒妻子借钱给别人)
丈夫背着妻子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律主观:
一、丈夫贷的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借的贷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支出,那么就属于个人的,如果用于家庭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若是贷款本身就是夫妻“共签”的,这种情况下及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共同债务的清偿;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五个方面的规定。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否由儿女来偿还吗
首先,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相关说明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母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三、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客观: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妻子借款丈夫不知情应该负责吗
妻子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算丈夫不知情也是应该负责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债务人举证证明属于个人债务。关于妻子借款丈夫不知情应该负责吗的问题,下面就由我来告诉你。
一、妻子借款丈夫不知情应该负责吗
1、妻子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算丈夫不知情也是应该负责的。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债务人举证证明属于个人债务。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有以下这些: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有以下这些: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丈夫隐瞒妻子贷款,妻子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借钱隐瞒不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立法精神,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所借债务,债权人是很难弄清楚到底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把这个举证的责任推给债权人的话,那就明显的存在显失公平,所以《民法典》就把这个举证的责任规定为由债务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丈夫隐瞒妻子贷款离婚后妻子用还吗
法律主观:
一、丈夫隐瞒妻子贷款离婚后妻子用还吗
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用偿还,所以法院如果封了便是违法的。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老公瞒着老婆贷款该离婚
老公背着妻子贷款可以起诉离婚。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就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三、丈夫瞒着妻子两次货款,婚烟能挽回吗
丈夫瞒着妻子两次贷款这样的婚姻我闫无完人,觉得还能够挽回,因为只有妻子能原谅他,如果你再不原谅他,那就会更加的堕落下去,再次去贷款。人无完人,错了就改,还是可以原谅的,只要是改了,就是好样的。离婚后妻子是不可以用的,因为是在丈夫隐瞒妻子的情况下贷的款,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用的 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丈夫隐瞒妻子贷款离婚后,妻子是不可以用的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丈夫背着妻子借钱算共同债务吗
丈夫隐瞒妻子借钱,是否算夫妻债务需要看债务的实际用途,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仅限于丈夫自己使用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负担离婚前不知的债务吗
是否需要承担,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瞒着妻子私自举债,这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瞒着妻子私自举债,这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瞒着妻子举债,当时妻子不知道,事后也不追认,如果丈夫借款所得的利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丈夫借款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之外,那么就不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丈夫瞒着妻子欠债,如果用于日常生活了,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几种例外情形:
一、是丈夫或妻子跟别人借钱时,与债主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有书面文字证明个人欠款,再者债主能证明丈夫借钱不想让妻子知道,也可以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由借款人自己还。
二、是夫妻有“约定财产制”并为出借人知晓,也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双方结婚时书面约定谁欠债谁还,与另一半无关。这种约定在中国人看来缺乏人情味,但很有必要。
三、是该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也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想证明很难,必须两个人已分居,或者一方已起诉离婚而分居,需要村委或有关部门的书面证明,还要有感情不和的书面证明,或录音录像证明。
四、有人说赌债,不用还,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这是赌债,录音录像,或公安机关提供证明。再者除非是债主自己承认是赌债,这个可能性很小。
总之,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那么就无须为配偶的债务“买单”。但是发生债务纠纷,能提供以上情形证据的人很少,认定难,举证为艰。所以在选择结婚对象时,一定要慎重,人品为上。
背着配偶欠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背着配偶欠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1、背着配偶欠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把债款用于赌博、吸毒、婚外情等个人挥霍的,应属个人债务;
(2)虽有隐瞒,但债款用于共同生活的,应为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丈夫隐瞒妻子借钱属于个人债务吗?
解析: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也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丈夫向原告借钱,该笔债务因属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以及第26条的规定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现在被告丈夫已死,应当由被告承担还款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该笔债务应该是被告丈夫个人债务,因为被告丈夫向原告借钱时已经明确表示不要将该借款事情告诉被告,故应该理解为借款双方约定为个人债务,既有约定就要从其约定,并且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本案被告丈夫明确表示该借款不要让其老婆知道,应该是属于个人债务的约定的表现。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就是在于被告丈夫与原告约定将借款事情隐瞒被告是否属于约定为个人债务,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更为妥当。其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及立法精神,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所借债务,债权人是很难弄清楚到底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把这个举证的责任推给债权人的话,那就明显的存在显失公平,所以婚姻法就把这个举证的责任规定为由债务人承担。《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都是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个人债务时夫或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其二、结合本案的实际,原告与被告丈夫约定该借款不要让被告知道,该隐瞒是否就是约定为被告丈夫个人债务呢?我国婚姻法以及婚姻法的二个司法解释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所负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的认定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支出,或者说是否用于家庭生活而不是说要夫妻双方都知道此事,如果那样做也不利于市场交易和生活实际。但是该事实应该由谁来证明呢?笔者认为还是应该由债务人来证明,因为债权人将钱借给债务人之后对该钱就失去了实际的控制,所以没有办法也不可能要求债权人对该债款的使用去向进行监控。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人借钱是用于非法用途的,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所谓的非法用途包括赌博,吸毒等等,但是对于该“明知”并非实际意义上的明知,也就是说债权人对债务人借钱的用途只要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就可以了而没有义务对其到底是否真正用于家庭开支进行控制和管理。其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在外借债只是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婚姻法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债务相关规定的立法本意就是要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夫或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在外举债对于夫妻之间来讲有伤感情,可能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但是对于第三人来讲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因此该案应当判决被告人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