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仲裁,可以直接诉讼吗(约定仲裁可以直接起诉吗)
合同约定仲裁能否直接起诉
法律主观:
合同约定仲裁不能直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合同约定仲裁能否直接起诉
不可以,除非合同无效。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法律分析】
合同约定仲裁不可以起诉。仲裁与诉讼是商事实践中常用的纠纷解决机制,那么在合同纠纷中,一方申请了仲裁,另一方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发生商事纠纷时,有仲裁的必须仲裁,没有的可直接起诉,仲裁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无法解决,可继续提起诉讼。其中注意合同约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有此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正常情况下仲裁机构不受理,只能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合同约定仲裁能否直接起诉
法律分析:
一、合同约定仲裁的,一般不能起诉。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仲裁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予以受理。合同是只载明了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应该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仲裁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二、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向法院起诉。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向法院起诉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2)如果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衍生问题:
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5、鉴定仲裁协议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口头订立仲裁协议无效。
约定既可以申请仲裁又可以向法院诉讼
法律客观:
《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合同约定仲裁不同意仲裁结果可以提起诉讼吗
合同约定仲裁不同意仲裁结果能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在我国行政合同约定仲裁能不能诉讼
在优化政府行政管理的这一方面我国其实做出了很多的努力的,可能很多民众对于我国行政机关的执政方式还有一定的误解的,其实在很多关系到民众基本权益的重大事项当中,国家也是通过协商的这种方式来和民众达成共同的合作的。比较常见的就是行政合同,但是行政合同引发的纠纷以后,有些民众比较关注在我国行政合同约定仲裁能不能 诉讼 ? 一、在我国行政合同约定仲裁能不能诉讼? 1、既然约定是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起诉了。 2、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了,对方一提异议,法院会立即驳回起诉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六条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 (一)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二)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三)仲裁协议符合 仲裁法 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二、行政 合同的效力 的影响因素 行政合同效力主要包括主体标准、目的标准与行政优益权标准三种。 (1)主体标准、即主体之一是否为行政机关; (2)目的标准,即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公共利益还是签约主体的个体私利。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责,完成行政任务,为公共利益;民商事合同签订的目的是为了合同主体的个体利益。 (3)行政优益标准,即从合同主体是否享有行政优益权进行判断。 换言之,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过程中,行政机关是否居于主导地位,行政职权是否在 合同履行 中直主导作用,行政主体是否享有合同的发起权、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和指挥权、单方面变更合同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 权等。在其权利义务的约定上,是否体现行政管理关系,是否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机关享有行政优益权,合同内容体现出不平等的行政管理关系,则为行政合同,反之,则为民商事合同。 因为在合同当中约定的选择解决争议的第一办法是仲裁,那么我们不能够直接跳过仲裁提起诉讼的,就算直接诉讼到法院也根本就不会受理的。只能是在仲裁结果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再走司法诉讼的程序来维护权益才可以。
合同中约定仲裁的可以起诉吗
法律主观:
看情况: 一、合同当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 合同当事人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