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事故定责不公平怎么申诉)
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第一、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行使职权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仅仅是一种认定事故双方过错的证据,仅具有证据效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故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可以将其作为确认双方过错程度的证据,也可以重新分析事故成因,对双方过错程度作出更符合事实的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赔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不予以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通过申诉责任认定仍然没有得到改变,那么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所以,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责任认定。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不服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服的,不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处理
1、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应该如何处理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进行救济?如果可以救济,则如何进行救济?
事故认定书是否采信,则须由法院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审查判断,而不是不加审查一概当然认定采纳。如果达成调解发生“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讼”,交通事故责任书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采纳交通事故认定的意见,需要经过证据审查以后方可以确定。但是,实践中,需要法官有高度的责任心,否则,交通事故一旦认定,几乎就只有理论上更改的可能,而这正好是现实!
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法律分析: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单反或双方对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存在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但若是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即便是复议一般也是一样的结果。若对责任认定书的判定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汽车是全责的情形: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5、绿灯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
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后不服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以申请复核,而复核只能申请一次。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监督或者提出申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不服交警的责任认定怎么办?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3、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如果你当初申请复核过,并且复核结论是维持原认定,调整和重新划分责任就会更加困难。
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需要准备很多材料: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都要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二是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所以,当事人要十分重视听证活动,要尽量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交警部门查阅事故材料,查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可以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参加听证。
3、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在原因力中的作用来确定事故责任。但实践中,许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虑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单单以各方的违章严重程度、违章的多寡来认定,往往形成事故责任的划分偏差。所以,听证活动中当事人应围绕事故原因力说明或辩论。
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
交通事故责任书不认可怎么办
法律分析: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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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处理?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1、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收集能够证明责任认定确属错误的相关证据,向作出认定的公安交通部门提出改正意见,或者向其上级公安交通部门投诉;
(2)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申诉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诉流程如下:
1、交通事故应当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通过交警认定有责任的,应当进行赔偿,有保险的可以走保险,没有保险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申诉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所需资料: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申诉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可能会出现有事故一方不认可认定结果,那么,这时候该当事人要怎么进行申诉呢?
1、首先,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后,当事人一方有不服判定结果的,可以直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在复核期结束之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会直接给出《事故认定书》,这时候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再申请重新认定,并且,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当事人不满事故责任的问题,从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这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所以,当事人只能在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提出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不合理性,这时候法院才不会继续采纳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