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法律规定)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范围
根据查询千筹网显示,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范围如下: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权利人和已登记的动产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
3.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的。
4.主张支付存款本息的权利。
5.通过支付国债和金融债券,主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息的权利。
6.基于投资关系请求缴纳出资的权利。
7.侵犯未经公民或者法人授权经营或者管理的国家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有哪些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7种情形具体是指,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要求对方返还财产,要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因为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产生的民事纠纷等都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其他情况下民事纠纷都是受时效限制的。
1、人身权的请求权
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5、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
6、认购人是基于对国家和对金融机构的信赖购买债权的,他的投资具有类似于储蓄的性质,所以由国债和金融债产生的支付体系请求权不应该适用诉讼时效。
7、基于投资产生的缴付出资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的保障,也是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足额出资也是公司法定义务,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的原则。
8、如果对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那么,超过诉讼时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财产就会成为无主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范围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范围如下: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强制性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禁止当事人通过约定排斥时效规范的适用。强行性规范本身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
2、禁止当事人违反时效的规定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3、禁止当事人就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作出约定;
4、禁止当事人就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作出约定。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范围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范围如下: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需要注意一点的就是,一般债权请求权都是适用诉讼时效的,但是除外本金利息返还请求权,一般存款人随时都可以要求银行兑付,如果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对于存款人要求兑付将会造成严重的不利,容易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这些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是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如下: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2)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综上所述,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有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主观:
一、哪些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 的规定
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或限制。诉讼时效还有起诉权、胜诉权、债权。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以下情形是诉讼时效的效力
1、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3、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
4、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三、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 征收、征用 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 哪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或限制。诉讼时效还有起诉权、胜诉权、债权。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为:1、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产权所有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或者是赡养费;4、请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5、请求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6、请求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7、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法律分析】
而对于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案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其中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主观上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或者是应当知悉其权利被侵害、以及明确义务人是谁之日开始计算,若是逾期,权利人则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而若是在权利人诉讼时效期内,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如在此期间,权利人提起诉讼或是权利人主张过其权利,亦或是侵权人同意履行其义务,导致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情形的,其诉讼则应该在导致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再重新起算。如果法定诉讼时效期届满,权利人应为特殊情况在此期间内没有主张其权利,但是确有正当的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该起案件诉讼时效,而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其申请符合条件的,则会作出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予以适当延长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汇总归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一、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
民法总则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民事部分) 纪要》第24条对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作出明确规定。此类请求权是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环境受侵害产生的请求权。
1、人格权
人格权因为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存续、生存利益以及伦理道德、支配权的完整性和圆满性,所以不适用诉讼时效。
2、物权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具体包括物之返还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预防请求权。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只有物权请求权转为损害赔偿请求权或因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时,才适用诉讼时效,其他情况下的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3、知识产权
民法总则颁布前,部分司法解释已经对知识产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作出了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 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 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该条明确了停止侵害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知识产权一般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相关的其他权利。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当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一般可以通过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救济。对于前两者,与物权请求权基本相同,如果适用诉讼时效,无异于意味着一种侵害事实持续经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受害人即只能对侵害事实听之任之,陷于束手无策,这显然有违公正和公序良俗。而对于赔偿损失请求权,则为一般性债权请求权,当然可以适用诉讼时效。
4、环境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2号)第十七条被侵权人提起诉讼,请求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不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时效期间的限制。
同样,司法实践中,许多判决依据诉讼时效起算、中断规则得出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的结论,以维护该类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本项理解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首先,不动产无论是否已经登记,其返还原物请求权均不适用诉讼时效;
其次,登记的动产物权之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最后,未登记的动产物权之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动产价值大、不以损耗、取证便捷,因此可以沿用较长的诉讼时效;相反,动产价值小、流动大、易耗损导致举证困难,如果不适用诉讼时效会增加诉累,也不利于矛盾及时解决。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身份之上的请求权,一般包括基于抚养、赡养、解除收养关系、亲子认领、离婚等法律关系的请求权。由于这类请求权以人的身份利益为内容,或以身份关系为前提,因此具有特殊性,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但是,近亲属之间为尽抚养义务而确定的定期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等情形,及身份关系受到侵害而转化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则具有了一般债的性质,应适用诉讼时效。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关于上述法条第(三)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第2款同样作出了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权利。
五、学术观点
除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学界也提出一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确认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该权利不属于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故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2、基于共有关系产生的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是指共有人对其享有共有权的确认并以此为基础请求分割共有物,其本质为形成权,故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3、请求撤销合同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请求撤销合同权本质上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意思表示,使自己与他人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形成权与支配权具有的共同特点是权利行使的单方性和无需他人协助性。但其不同点在于:支配权往往存在以不作为的方式行使的情形;而形成权一般以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为重要形式。支配权不具有特定的相对方;形成权具有特定的相对方。从形成权具有特定的相对方角度分析,其积极行使与否影响交易秩序的稳定,因此,其应受期间的限制,但该期间并非诉讼时效期间。
4、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关于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权是否为形成权存在争议,但应予明确的是,其并非实体法意义上的请求权,故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5、因相邻关系产生的请求权
相邻关系是罗马法以来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指相邻近的不动产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而言,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当给予对方方便或接受限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相邻关系本身并非独立的权利,其应从属于不动产,因而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一般均认为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登记的动产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为什么
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支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