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多少)
山东省征地拆迁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最新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被征用前三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偿费,根据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另外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综上所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的每亩的价格需要根据土地的性质来确定,具体如下: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点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点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点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点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点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点1万元;
6、房屋补偿标准为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7、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8、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9、林木补偿标准为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为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至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至36000元;1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至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
10、柞树林木补偿费为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至30000元;21至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至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11、红松林木补偿费为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至31000元;21至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至62000元;41至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12、落叶松林木补偿费为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至31000元;21至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至62000元;41至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13、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幼龄林平均每株补偿35至65元;中龄林平均每株补偿220至300元;成熟林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14、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未成林每亩86600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国家水利工程征用土地的赔偿政策
国家水利工程占地补偿政策如下:
1、国家水利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类型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征收基本农田的,那么平均每亩的补偿标准在8万元到16万元之间;
2、如果是征收荒地的,那么平均每亩的补偿标准为1万元,如果是征收林地的,那么平均每亩的补偿标准为18万元。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的土地,由建设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四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大型防洪、灌溉及排水工程建设征用的土地,其土地补偿费标准可以低于上述土地补偿费标准,具体标准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下列倍数:
1、库区(含坝区)人均占有耕地一亩以上的,不得超过八倍;
2、库区(含坝区)人均占有耕地零点五亩至一亩的,不得超过十二倍;
3、库区(含坝区)人均占有耕地零点五亩以下的,不得超过二十倍。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实行下列原则:
1、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应当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安排;
2、移民安置与库区建设、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经济发展相结合,逐步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3、移民安置应当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合理利用库区资源,就地后靠安置;没有后靠安置条件的,可以采取开发荒地滩涂、调剂土地、外迁等形式安置,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行政机关实施征收行为的时候,首先需要由行政机关取得合法的批准手续,之后需要由实施征地行为的行政机关向倍征收土地的行政相对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还需要予以公告,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可以就主要的事项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有: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一)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可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姿销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知培罩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信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迹坦游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中衡用搭闹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2023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需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性质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是征收耕地的,那么一般就在5。3万元~15万元之间予以补偿;如果是征收基本农田的,那么就在5。8万元~15。6万元之间予以补偿;如果是征收荒地的,那么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6、房屋补偿标准为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7、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为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8、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9、林木补偿标准为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10、柞树林木补偿费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确认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当日。法律规定,纳税人应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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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因征收的土地类型、面积、位置以及当地的市场价格而异。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地区、土地类型和相关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么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哪些呢?马上来看看吧。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通常情况下,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土地征收补偿费:根据征收土地的面积、土地类型、地理位置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计算,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该项费用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
2、房屋搬迁补偿费:对于需要搬迁的房屋,还需要对其原使用者进行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装修补偿费、过渡期补助费等。
3、设施迁移补偿费:对于需要迁移的水、电、气、通信等公共设施,需要对原设施使用者进行补偿,包括一次性迁移补贴和设施安装补贴等。
4、就业补偿费:因征收土地而导致原土地使用者失去生计的,政府应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对他们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5、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因征收土地而产生的相关税费,例如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除了上述提到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在实际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中,还可能会涉及以下一些方面:
1、社会保障补偿费用:对于失地农民,政府应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这些社会保障措施需要相应的补偿费用。
2、生态补偿费用:对于被征收土地的生态环境损失,政府应进行必要的生态补偿,包括绿地补偿、生态补偿、湿地补偿等。
3、文化教育补偿费用: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文化教育设施,政府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包括学校、文化馆、图书馆等。
4、过渡期租金和贷款利息补偿费用:对于在征收土地过渡期内的房屋租金和贷款利息等额外支出,政府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海豹搬家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国家对土地使用征用的补偿标准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国家在对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时,需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征收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金及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是征收个人及单位用房,需支付相应的拆迁补偿,并保障被征收人的住房条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
政府将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机构实施,也有的县一级政府直接将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委托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土地征收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当然土地有很多类型,不同类型的土地在征收时,补偿费是不一样的。
2、安置补助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政府拆迁补偿标准低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不满意的,若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的期限一定要记清,一般被拆迁人有权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日期超过60日的除外。被拆迁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直接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1、内容不同
(1)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2)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
2、实施部门不同
(1)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法律程序不同
(1)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
(2)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4、适用范围不同
(1)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国有土地。
5、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
(1)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2)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6、法律后果不同
(1)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
(2)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