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
计算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用当地人均消费支出乘以赔偿年限,如果被抚养人是孩子,则计算到十八周岁,如果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则最高计算二十年。
乘客乘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请求损害赔偿?
首先,乘客有权请求负有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份额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乘客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份额承担交通损害赔偿责任;
乘客也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本车当事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份额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乘客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和本车当事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乘客选择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受交通事故责任份额限制。
其次,乘客有权按照规定请求承运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法律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但是,乘客选择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中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被抚养人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60-75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被抚养人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75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被抚养人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项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1.按照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及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扶养人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5.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儿童被扶养人生活费赔付标准
法律主观:
肇事者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向受害人的被扶养人支付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比如未成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等。
法律客观: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确定1、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也就是伤残程度1、被抚养人的资格确定3、被抚养人户口和年龄4、受诉法院所在地和被抚养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二、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三十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可由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三、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计算(一)受害人为城镇居民小于18周岁12013×(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12013×20年×伤残赔偿系数60-75周岁12013×【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75周岁以上12013×5年×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二)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小于18周岁4417×(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4417×20年×伤残赔偿系数60-75周岁4417×【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75周岁以上4417×伤残赔偿系数×5年÷抚养人数。
交通肇事后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怎么确定的
法律分析: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于扶养人有数人的,只赔偿受害人应负担的部分,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