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债权转让的管辖权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债权转让确定管辖权的方式:
1、债权转让管辖的一般原则。债权转让后提起诉讼的,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管辖的特殊原则。具体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债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时按照约定确定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债权转让约定管辖
法律主观:
债权转让确定管辖权的方式:
1、债权转让管辖的一般原则。债权转让后提起诉讼的,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管辖的特殊原则。具体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债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时按照约定确定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 债权人 之间 债权转让 的 管辖 法院怎么确定? 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不能根据转移后 债权债务 关系确定,由原债权债务关系确定法院谁具有 管辖权 ,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法院。 二、债权转让的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 债务人 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 债务重组 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 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 民事纠纷 ,是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难以确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 协议管辖 的,适用协议的规定。那么,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呢?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 诉讼 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 合同纠纷 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们知道,在发生债权 债务纠纷 后,可以按照合同的 约定管辖 条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如果发生债权转让的,债权转让后案件管辖问题怎么解决呢? 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有哪些?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债权转让协议 管辖的原则。 债权转让的情况我们并不陌生,债权转让一般是采用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法院进行案件的受理工作。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债权的转让是有一定风险的,在进行债权转让的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问题,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债权债务转让管辖怎么确定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转让的前提是: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主合同约定仲裁债权转让后由哪里管辖
债权转让后怎样规定管辖权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转让后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一般由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理,如果债权债务有签订合同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
一、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从以下三点确定:
1、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有管辖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没有管辖协议的,按照法定管辖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是: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
债权转让必备条件有什么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债权的转让如果双方的合同出现了纠纷,那么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主要的就是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如果有约定的就按约定的来进行,没有约定的一般就会按被告的住所地或者是合同的发生地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