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起诉不还应该怎样处理(欠钱起诉程序怎么走)
欠债不还起诉不执行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欠债起诉后执行不了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如果其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恢复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欠钱不还,法律上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人们对待欠钱不还的人会有不同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具体取决于欠款 人欠款的情况、欠款金额的大小、欠款人的身份和信用记录等因素。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对待欠款人的方式:
1,与欠款人进行沟通:在欠款人没有主动联系债权人或拖延还款时,债权人可以主动联系欠款人,通过沟通协商达成还款计划或解决方案。
2,发送催款信或电话:债权人可以通过发送催款信或电话来提醒欠款人还款,让欠款人认识到还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3,寻求法律援助:在欠款人不愿还款或无力还款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起诉欠款人、申请财产保全等。
4,向征信机构报告:债权人可以向征信机构报告欠款人的信用记录,对欠款人的信用评级造成负面影响,从而促使欠款人还款。需要注意的是,对待欠款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应该理智、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起诉欠款人不还该咋办
如果起诉欠款人不还该咋办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摘要差异,下面是详细分析:欠钱起诉后还不还钱时,应该等待法院所作出的判决,生效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实际上是具有非常强烈的力度的,但是有一些人员确实在收到法院判决书之后仍然不执行此事,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一、欠钱起诉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起诉后还不还钱等待法院所作出的判决,生效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
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
二、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起诉欠款人不还该咋办
起诉之后欠钱人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对方个人财产情况对债务进行清偿。如果需要起诉对方,则需要准备起诉状,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肯定也要收集证据作为起诉的依据等。
起诉之后欠钱人还不还钱怎么办
起诉之后欠钱人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对方个人财产情况对债务进行清偿。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当事人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起诉的话,可以选择其他的一些东西作为证据,比如录音、付款凭证等等。也就是说,在欠条诉讼当中,欠条并不是作为唯一的证据存在,当然其的证明力肯定是比其他证据要强的。
综上所述,起诉之后欠钱人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对方个人财产情况对债务进行清偿。债权人只有收集了足够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或者有证人证言都可以,只有提供了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保障自己最大的利益。
民事诉讼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欠钱不还处理方式如下: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去法院起诉,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欠钱不还的去法院起诉怎么处理呢
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以后就等人民法院立案审查的结果,之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到庭参与庭审活动,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最终的审理结果是胜诉了,但债务人依然不还钱,凭借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一、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后怎么办?
1、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2、若胜诉后债务人还是不还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债务人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债务人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债务人被债权人起诉以后,正常情况下债务人是可以受到人民法院的诉讼状副本的,对于所谓的债务人来讲,如果认为债权人陈述的根本就不符合实际情况,那债务人就应该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