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债权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追偿)
欠钱受到威胁恐吓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恐吓的,债权人可以报案,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公安机关会对债务人进行处理,治安处罚,法院做出判决后,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欠钱情况后,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在三年内起诉都可以。
一、欠钱不还被恐吓怎么办?
欠债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如果欠债人威胁要债人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债权人,债权人可以报警处理。欠债人有按时还款的义务,债权人也有讨要欠款的权利,债权人在讨要欠款的过程中,可以合理地利用法律地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执行时效要重视,不要丧失强制执行申请权。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
二、收集欠钱证据要注意什么?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综上所述,有些人欠钱后非但不还,还恐吓威胁债权人。遭遇这种情况,债权人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可以报案,请公安机关对债务人进行处理,由于对方是故意拖欠,协商已经不行,这样就要准备诉讼材料去法院起诉。
债务人招到恐吓怎么办
法律分析:债务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债权人应当通过合法的手段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的义务,但是不能通过恐吓或者其他方法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有恐吓以逼迫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的,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债权人骚扰债务人怎么办
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擅自闯入债务人住所,或扰乱债务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
一、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擅自闯入债务人住所,或扰乱债务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
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三、债务人没钱还债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 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 《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 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 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四、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吗?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 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 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 上的抵押权。
总之,按时偿还债务是债务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其还款困难,债权人也应该采用合法合理手段追偿欠款。如债权人威胁债务人的话,债务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威胁情况严重,债务人有权报警,依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江苏律师。
要账的上门威胁怎么办
正常的上门催款是可以的,如果是被威胁恐吓、暴力胁迫手段可以报警。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到公安机关立案。法律规定,对于威胁恐吓他人的行为,依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欠债人被追债人恐吓威胁怎么办
正常的上门催款是可以的,如果是被威胁恐吓、暴力胁迫手段可以报警。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到公安机关立案。
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欠钱不还向哪个级别的法院起诉?
根据不同的级别,人民法院可以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1、基层法院
一般的借贷纠纷案件的一审,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区、县人民法院。
如果您的借贷金额没有超过1亿元,则大概率是由基层法院管辖。
2、中级法院
如果您的借款数额超过1亿元,那么有可能是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对于较大数额的借款,建议您委托律师解决。
债权人债务人是债务关系中相对的,因此在债务关系中是较为敏感的,处理不好就会导致纠纷的产生。若是债务人遇到了暴力催债,情节严重的,干扰到正常生活的话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如欠款人确实无法偿还,可债权人还是咄咄逼人怎么办
如欠款人确实无法偿还,可债权人还是咄咄逼人的解决方法是: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分期偿还,如果被债权人威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后,被债权人暴力追讨的,债务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因为债权人的恶意行为造成债务人无钱履行法律判决怎么办
法律主观:
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五百七十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 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一定要同意吗? 不一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债权人威胁恐吓逼迫债务人写下借条但债务人在法厅上拿不出证具法院如何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威胁逼迫债务人写下欠条,但是却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明,那么对于债务人所主张的该等事实法院将不予认定。在案件结果上,法院极有可能做出对债务人不利的判决。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