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分为哪些类型(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装修合同签订事项?
很多人选择和装修公司签合同以后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所以说在选择装修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品牌性,而且服务质量比较高的,以免后期会出现纠纷等问题。在装修之前签合同是很有必要的,来看看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是什么嘛,装修合同签订事项是什么,看了这些内容以后你会了解关于装修合同的一些问题。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发包人原因形成的纠纷: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等等。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
,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如果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是依法应当受到支持的。
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
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
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四、工程量增加、减少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常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减少。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关于发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张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减少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减少、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
反之,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减少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对隐蔽工程量争议,如果承包人不能提供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提供隐蔽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
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
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
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
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地。说的简单一点,之所以会产生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在合同中对彼此的合同义务没有约定清楚,导致日后发生纠纷时大家无法协议一致解决。
装修合同签订事项?
一、装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本,所以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候要先对各方面进行了解,将装修设计方案和装修预算都确定下来以后再签订装修合同,以防落入装修公司的合同陷阱。
二、签订装修合同之前,要查看其装修公司是否为合法经营的装饰企业,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具有法人委托书。
三、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装修合同中对装修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是否表达清楚,如果有漏掉的要求和事项,可向装修公司提出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如果没问题签字即可。
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类型呢,上述介绍了相关的内容,有发包人导致的纠纷,还有竣工日期方面的纠纷,以及设计价格等方面的纠纷,都是比较常见的问题,所以说大家要事先了解这些内容。装修合同签订事项包括什么呢,要具有法律的效应,而且需要看装修公司是否有资格,是否有营业执照等等,都是很重要的方面。
民商事合同纠纷包括哪些?
民商事合同纠纷包括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纠纷,口头书面合同纠纷。还包括国内和涉外的合同纠纷,最后还有有无名合同纠纷标准与非标准的合同纠纷,但总体来说,民商事的合同纠纷,最终本质上还是属于民事纠纷。
一、民商事合同纠纷包括哪些?
民商事合同纠纷包括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纠纷,口头书面合同纠纷。还包括国内和涉外的合同纠纷,最后还有有无名合同纠纷标准与非标准的合同纠纷,但总体来说民商事的合同纠纷,最终本质上还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出现了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应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再通过上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有无效合同纠纷的具体细则
有无效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
1.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三、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
1.口头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2.书面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四、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划分合同种类的。
1.国内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
2.涉外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涉外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涉外合同纠纷因为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时要比国内合同困难得多。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合同主体一方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在国外,合同标的位于国外等。解决涉外合同纠纷时,往往会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合同语言问题,解决纠纷地点问题等等。甚至纠纷解决后的执行问题也很复杂,所以,应尽量避免在涉外合同上发生纠纷。
综上所述,其实合同纠纷从大体上来说就分为民事合同纠纷与商事合同纠纷,但是最终商事合同纠纷也是民事合同纠纷里特殊的一种。因为商事合同纠纷,他是以一种盈利为目的。然后产生了盈利关系上的分针而导致的合同纠纷,但盈利其实也是各种民事活动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