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事调解书形式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以物抵债协议能否排除执行
法律主观:
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担保债权的实现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物抵债;或者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都是实物,且品质相同的,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零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以物抵债协议能否对抗执行
法律主观:
以物抵债,对方接受就有效,但是不能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 履行期限届满 前约定以物抵债的,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可能在价值上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会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因此,一般不允许履行期限届满前的以物抵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以物抵债的房屋可以排除执行吗?
法律主观:
“以房抵债”,一直是个颇具争议性的话题。“以房抵债”实质上是以物抵债的一种,只不过其中的“物”是以房屋这种不动产的形式出现。 根据江苏省高院关于民间借贷及以物抵债的讨论会议纪要(以下称“会议纪要”),“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推断,“以房抵债”则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房屋折价清偿债务,并据此将房屋产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民事调解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调解书与判决书的结果是会产生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结果是可以由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一、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了之后就会产生法律的效力,一般在一方不履行自己的责任时,另一方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同时要走合法的流程,这样才能确保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案件。
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力吗
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后没有按照调解书进行执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但是申请的时间不是没有限制的,申请的期限是两年。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外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因达成和解而撤回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执行一审判决。并且,诉讼外和解协议中排除一方强制执行申请权的约定有悖公平正义,应当无效。
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执行人员运用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活动。
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不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应当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首先了解案件,明确需要执行的事项。其次,明确了执行事项和范围后,通过询问被执行人了解其拒不履行的原因和其履行义务的能力。再次,应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责令其在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即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吗?有什么依据呢?
法院在案件审理民事诉讼时,能够依据本人的想法,对彼此被告方开展协商。协商理应创建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而且彼此被告方异议并不大,可以根据协商化解矛盾。协商达成一致后,法院理应制做民事调解书,经彼此被告方签名后,民事调解书即发生法律认可。假如协商不上或是民事调解书送到前一方被告方反悔了,法院就理应立即进到庭审程序。
人民调解协会协商完成的调解书,彼此被告方觉得有必要的能够在合同起效的三十日以内向协商联合会所属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以后,一方被告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另一方被告方才能够向法院法院强制执行。换句话说,假如没有经过法院的核实,调解书也不具备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效力。裁决书只对于实体线难题开展裁定,假如对宣判结论不服气,能够在要求时间内起诉。
民事调解书分成人民法院制做的和人民调解联合会制做的,人民法院制做的具有法律强制权,而且对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不服气的不可以起诉;假如被告方对早已产生法律认可的民事调解书,提到直接证据证实协商违背自愿原则或是调解书的具体内容违反法律的,能够抗诉。能够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调解书和别的应当由法院实行的裁判文书,本人务必执行。
一方回绝执行的,别人被告方能够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务必起效,换句话说该调解书务必使人民法院出示的,盖上人民法院公司章,而且另一方被告方查收出来。调解书起效后,在要求最终履行期限到期后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了,留意,假如彼此被告方是个人的,不可以超出1年重审请申请强制执行;倘若一方是企业的,不必超出6个月重审请,假如超出法定时限,法院是不予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法院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法院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有用,强制执行可以维护行政处罚决定严肃性、保证当事人及时完全履行义务、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管理职权,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意义上是有用的,实际情况看败诉方的财务状况定,如果被执行人的财务本身就存在问题,没有足够的钱来履行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内容,那么即使申请了强制执行,也是无法履行的。当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支持自己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案件的一般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
1、起诉阶段:
(1)原告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详细说明诉求和事实依据,并缴纳诉讼费用。
(2)受理案件: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状,并进行立案登记。
2、庭前准备阶段:
(1) 通知被告: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并要求被告提出答辩。
(2)答辩: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陈述观点和抗辩理由。
3、举证阶段:
(1)原告举证:原告提供证据和证人证言来支持其主张。
(2)被告辩论:被告提供证据和证人证言来反驳原告的主张。
(3)原告反驳:原告有权对被告的辩论提出反驳。
4、审理阶段:
(1)开庭审理: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和质证。
(2) 调解:法院可能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判决:法院根据事实、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裁定责任和赔偿。
5、诉讼结束阶段:
(1)上诉:在一审判决不服时,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2)执行:如果判决生效,胜诉方可以申请执行,追回被判赔偿的款项或实现其他法院判决的权益。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可以维护行政处罚决定严肃性、保证当事人及时完全履行义务、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管理职权,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调解协议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一、调解协议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1、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是法院的调解书经签收后,即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做出的调解书是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对方具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民事调解书以物抵债合法吗
法律主观:
以物抵债是我国法律允许的一种债权实现、 债务 消灭的方式。根据债法原理,以物抵债也称代物清偿,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由 债权人 受领他种给付以替代原定给付,进而使原 债权债务 关系归于消灭。以物抵债必须具备的条件必须有原债的关系存在;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他种给付必须与原定给付不同;须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给付。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