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已故财产如何继承(配偶一方已故财产如何继承比例)
配偶一方已故房产如何继承
1、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应当先将配偶的一半分割出来,剩余的一半才是死亡方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指定的人继承;
2、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应当全部作遗产处理,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由遗嘱中指定的人继承。
一、夫妻一方去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继承的对象是死者的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
房产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二、继承的方式
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按照效力从高到低排位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这个我们在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比如某老人儿女在外,孤苦无依,然后就靠保姆照顾生活,于是,老人与保姆商定:由保姆负责其生活费用和日常生活的照顾以及死后的安葬,遗产赠与保姆。双方签署协议,这种协议就是就是“遗赠扶养协议”。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三、法定继承的方法
当前面三种继承方式无法处分全部遗产时,剩下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四、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
2、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3、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五、遗产的继承中,如何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继承法》要求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最好的做法是在继承前就清算债务,然后各个继承人再进行分割。如果已经分割了,属于个人债务的,各个继承人对该合法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限于共同财产),其他共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夫妻一方过世遗产怎么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的,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在世一方,然后剩下的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遗产首先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应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
遗产继承份额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3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时,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一方已故财产如何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继承的规定如下:
1、首先要对遗产进行认定。如果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的一半应当分给未死亡的配偶,再对剩余的遗产进行分割。
2、如果订立了遗产的,按遗嘱约定由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
3、如果法定继承遗产的,按法定继承人按以下顺序继承遗产: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某人或某些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在继承法律关系中,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为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为继承人。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需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权属证明、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公证申请书等资料。且申请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在遗产案件中,主张继承遗产的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第一,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第二,主张遗嘱继承的,需提供遗嘱;
第三,主张遗赠的,需要提供遗赠抚养协议,该情形下还需要提供证明已经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履行了相应义务的证明材料。
第四,主张法定继承的需提供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相应文件如户籍、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第五,财产清单。
继承遗产的标准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应当按遗嘱执行;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内容冲突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
3、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4、法定继承中,一般应当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2、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
3、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
遗嘱继承形式如下: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在生前亲笔书写的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不需要见证人;
3、代书遗嘱,如果遗嘱人因病或者不识字不能书写遗嘱,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这种形式现在实际上并不多见,一般也不建议采用,因为存在着被剪辑或者篡改的可能性;
5、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死后,遗产继承是如何继承的?
1、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继承的规定如下:(1)首先要对遗产进行认定。如果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的一半应当分给未死亡的配偶,再对剩余的遗产进行分割。(2)如果订立了遗产的,按遗嘱约定由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3)如果法定继承遗产的,按法定继承人按以下顺序继承遗产: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配偶一方已故财产如何继承
法律主观:
(1)对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了夫妻关系的男女,不能再以配偶的身份 继承 死亡一方的遗产; (2)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还没有办理 离婚手续 的男女,他们仍存在着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 (3)对正在办理还没有办完离婚手续的男女,由于他们的婚姻关系没有依法解除,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仍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配偶一方已故财产如何继承
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去世,其存款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将其中的一半分割出来作出遗产来分配,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约定来分配;无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死后,留有遗嘱的由遗嘱中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其个人合法财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死了房子财产谁继承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夫妻一方去世了,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哦。
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夫妻一方去世后财产如何继承
夫妻一方去世后的财产继承,具体如下:
1、先把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分离出来,剩下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如果被继承人写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按照遗嘱继承;
3、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2、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3、继承、受赠的财产;
4、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5、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