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怎么申请离婚自动离婚2023)
办理离婚必须要到原登记地点吗?
办理离婚不是必须要到原登记地点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手续。带上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身份证即可,如果都在异地,也可以在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经过工作人员询问后,符合条件的颁发离婚证。
一、办理离婚必须要到原登记地点吗?
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如果走协议离婚,则需要去婚姻登记机构办手续。办离婚,不需要去原来登记的地点处理。双方可以去任何一方常住地或者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必须得去结婚的地方办理吗
法律主观:
不是。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 民政局办理离婚 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 户籍所在地 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异地 协议离婚手续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 办理协议离婚 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 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证是不是要去领结婚时候的地方办理
不一定非要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离婚证一般要在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离婚证的领取流程是什么?
1、签订离婚协议书。
领取离婚证之前,需要离婚的双方去协商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债务、孩子抚养权等事项,协商一致之后,离婚双方可以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找律师代写。
2、备齐相关证件。
离婚时主要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带上相关证件,离婚双方就可以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登记手续了,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那么领取离婚证是非常快速的,往往一天之内就可以办理结束,具体要参考当天办理登记的人数多少。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离婚要到原结婚登记处办理吗
一、民法典离婚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不一定。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一、民法典离婚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不一定。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离婚必须到登记结婚地办理吗
法律主观:
离婚不是必须要到登记结婚地办理。,离婚登记要满足的条件有:,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3.协商达成一致;,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一,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似乎半天即可办完手续,但别忘记事前的反复争吵、协商,及事后的财产分割交付等各种手续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如果是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差别就更大了,少则三个月,多则一、二年,甚至更长。还有因为财产、子女抚养等纠纷,即使离婚五六年后仍在对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要去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法律主观:
离婚不是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离婚登记:,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2.签订离婚协议书;,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离婚证只能在领证的地方办理吗
离婚证不是只能在领证的地方办理的。
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
离婚需要准备的基本资料如下:
1、身份证:离婚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婚姻证明: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财产证明: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和个人财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车辆证明、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证券等;
4、子女证明: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文件;
5、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商达成离婚协议,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综上所述,孩子的意见和感受应该得到尊重和理解,但最终决策还是由成年人作出,家长应该权衡各种因素,做出最合适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需要在原登记地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需要在原登记地办理。
因为按照规定,离婚可以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事部门办理,无需回到原登记地。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可到被告方居住地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离婚在原登记地办理的手续:
1、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相关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说清楚,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相关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综上所述,离婚不一定需要在原登记地办理。因为按照规定,离婚可以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事部门办理,无需回到原登记地。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可到被告方居住地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需要去原来登记的地方吗
离婚需要到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到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前往原来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或派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离婚申请书;
3、进行调解:民政局、派出所或者法院会安排专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协议达成,双方签字确认;
4、离婚登记:当事人签字确认协议后,民政部门将进行离婚登记,并开具离婚证书。
离婚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不和:夫妻感情破裂,性格不合,互相不理解,经常吵架或者无法沟通等;
2、出轨:一方或双方有了外遇,影响了家庭关系;
3、家暴:一方或双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关系造成了严重破坏;
4、财产纠纷:夫妻之间因为财产、财务问题产生争执,无法解决;
5、亲情关系:夫妻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如公婆、兄弟姐妹等,导致夫妻关系恶化;
6、对未来的不同期望:夫妻未来的生活方式、职业规划、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分歧,无法协调;
7、其他原因:如双方性取向不同、孩子教育问题、婚前隐瞒重要事实等。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或派出所进行离婚登记。同时,离婚时应当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具体要求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建议事先了解当地的离婚登记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要到原结婚登记处办理吗
离婚是否要到原结婚登记处办理,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
2、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的证据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证据应当真实可信:提供的证据应当是真实的、客观的、可信的,不能夹带私人恩怨、主观臆断等因素。
2、证据应当充分:提供的证据应当充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具有说服力和证明力。
3、证据应当合法:提供的证据应当是合法的,不能使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如窃听、拍照等。
4、证据应当重要:提供的证据应当是重要的,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具有关键性的证据。
综上所述,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提出离婚诉讼时,建议与专业的离婚律师沟通,寻求帮助和建议。同时,在离婚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