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款清单的编制(工程清单怎么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五个部分。清单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其中 1、2位是专业工程顺序码, 3、4位是附录顺序码,5、6位是分部工程顺序码,7、8、9是分项工作顺序码,10、11、12位是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其中前9位是《清单规范》给定的全国统一编码,根据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后3位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由编制人根据图纸的设计要求设置。
扩展资料
工程数量的计算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工程量计算规范的代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1B001 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原则是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计量单位都要按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标底、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工程结算的基础。工程量清单应包括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全部项目,用工程量和文字清楚地表示。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不一致时,可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招标答疑会议纪要予以更正。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使用:
工程施工过程是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使用阶段,在这个过程是发包人控制造价与承包人追加工程款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大管理力度。使用工程量清单的合同,一般单价不再变化,工程量则随工程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所以发包人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避免超付工程进度款,占用发包人资金,降低投资效益,此外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与签证的数量。而承包人则需按照合同规定和业主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原则与内容,同时要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及时与业主或工程师保持联系,以便合理追加工程款。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和程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关键在于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工程量清单,将直接影响到招投标的质量,也是招投标成败的关键。
工程量清单内容即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及相应的工程数量;为今后工程实施计量、支付、结算提供重要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准确,其风险完全由业主承担,且清单内容完全构成合同内容,清单内容纠纷已经上升为经济合同纠纷。因此,《计价规范》规定了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业主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并按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中介机构。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
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标准图集);
施工现场的情况;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一)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
1、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要求。招标文件是招标人编制清单、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进行投标报价的行动指南。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评标和定标办法、工程量清单以及必要的附表,如各种担保或保函的格式等。可归纳为两点:一是投标者为投标所需要了解并遵守的规定,二是投标者所需提供的文件。
2、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要求;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因此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关联: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的各部分共为一体,在招标文件中与工程量清单关联最密切的有投标人须知中的发包范围、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
3、索赔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一般施工阶段索赔发生的最多。然而索赔的种子不是在合同履行行中产生的,而是在招标中已经埋下,正是招标文件引发了索赔的开始。
在编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编制人员对索赔事件应有良好的预见性,尽量减少索赔的可能,重点在确定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计量说明中完善。
作为承包方必定会在投标报价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分析索赔的可能,从而确定报价策略,为索赔埋下伏笔,因此,招标文件特别是清单的编制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又是高水平的造价人员,且对经济合同亦应有相当的了解。
(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是工程师的语言,也是工程量清单编制最根本的依据。特别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对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的描述以及工程量的计算都离不开施工图。
土建工程施工图一般分为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专业图纸中又分为基本图和详图。基本图表明全局性的内容,详图表明某些构件或某些局部详细尺寸和材料构成等。
建筑施工图(简称建施)主要表示建筑物的总体布局、外部造型、内部布置、细部构造、装修和施工要求等。基本图包括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等,详图包括墙身、楼梯、门窗、卫生间、厨房、屋檐及各种装修、构造的详细做法等。
结构施工图(简称结施)主要表示承重结构的布置情况、构件类型及构造和做法等。基本图包括基础、柱网、楼层、屋面等结构平面布置图。详图包括柱、墙、楼板、楼梯、雨蓬等。
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是按设计图纸编制的,可能未进行图纸会审,难免出现问题,也是引起设计变更和清单调整的原因之一,因此在编制清单时一定要慎重。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程序
熟悉图纸和招标文件
了解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
划分项目、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名称、编码(主体项目)
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拟综合的工程内容
计算分部分项清单主体项目工程量
编制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
复核、编写总说明
装订(见标准格式
四、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正式文件)。
工程量清单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封面
填表须知
总说明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其它项目清单
零星工作项目表
主要材料、设备表(甲供材料、设备)
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如下: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来编制,具体到编制人来讲,必须是经过国家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才有资格进行编制;
3、从工程量清单格式的要求,清单封面上必须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才是有效的。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如下:
1、在招投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
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是否完成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内容以投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进行结算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量、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
二、工程量清单的分类如下:
1、直接费单价,直接费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和可进入直接费的调价确定;
2、部分费用单价,部分费用单价只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依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确定综合单价。
总之,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可以起到平等竞争、计价、结算、调整工程量的依据,一般工程量清单分为直接费单价、部分费用单价。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等。这些规范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方法、要求和规则。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这些定额和办法是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和工程特点。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这些文件和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工程量凊单编制一般规定及编制内容你了解吗?
01
清单编制主体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
02
清单编制条件及责任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
清单编制的作用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04
清单的组成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5
清单编制依据
编制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06
编制要求
1)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相关规定编制。
2)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的代码01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1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码
1)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前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各级编码设置如下:
①第一级分两位(ー、二位),表示工程分类顺序码: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以后进入国标的专业工程代码依此类推。
②第二级分两位(三、四位),表示专业工程顺序码。
③第三级分两位(五、六位),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
④第四级分三位(七、八、九位),表示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
⑤第五级分三位(十、十ー、十ニ位),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建筑工程项目编码结构如图1-1所示。
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码的规定。例如,一个标段(或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3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3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时,则第一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的项目编码应为010401003001,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的项目编码应为010401003002,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的项目编码应为010401003003,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工程量。
(2)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
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但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地描述清楚。因此,为达到规范、简洁、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①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②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
(3)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量单位置分田能知目单工定位出
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其他相关要求
1)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 “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填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
2)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人综合单价中。
3)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构件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4)门窗(橱窗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门窗成品价应计人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2.措施项目清单
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2)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3)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书2.14节“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3.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列项。
(1)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不管采用何种合同形式,其理想的标准是,一份合同的价格就是其最终的竣工结算价格,或者至少两者应尽可能接近。我国规定对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概算管理,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设计概算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刚性指标,即使商业性开发项目也有成本的预先控制问题,否则,无法相对准确地预测投资的收益和科学合理地进行投资控制。但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工程的设计需要根据工程进展不断地进行优化和调整,业主需求可能会随工程建设进展而出现变化,工程建设过程还会存在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消化这些因素必然会影响合同价格的调整,暂列金额正是因应这类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而设立,以便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
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暂列金额列入合同价格就属于承包人(中标人)所有了。事实上,即便是总价包干合同,也不是列入合同价格的任何金额都属于中标人的,是否属于中标人应得金额取决于具体的合同约定,暂列金额从定义开始就明确,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实际发生后,才能成为中标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暂列金额余额仍属于招标人所有。设立暂列金额并不能保证合同结算价格不会再出现超过已签约合同价的情况,是否超出已签约合同价完全取决于对暂列金额预测的准确性以及工程建设过程是否出现了其他事先未预测到的事件。
(2)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其中包括材料暂估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为方便合同管理和计价,需要纳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最好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对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
(3)计日工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条款中,大多数都设立了计日工( Daywork)计价机制。计目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4)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甲供材料、工程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4.规费项目清单
1)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①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②住房公积金。
③工程排污费。
2)出现第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列项。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原列入规费的工程排污费已经于2018年1月停止征收。)
5.税金项目清单
1)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营业税。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
③教育费附加。
④地方教育附加。
2)出现第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注: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招标工程量清单由什么负责编制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的同时,编制出拟建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随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如下:
1、在招投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
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是否完成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内容以投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进行结算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量、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的分类如下:
1、直接费单价,直接费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和可进入直接费的调价确定;
2、部分费用单价,部分费用单价只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依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确定综合单价。
总之,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可以起到平等竞争、计价、结算、调整工程量的依据,一般工程量清单分为直接费单价、部分费用单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据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