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旧城改造工程款(旧城改造工程款怎么付)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2
617
结合湖滨西街打通延伸,改造唐徕小区:东至凤凰街,西至唐徕渠,南至解放街,北至北京路,结合进宁南街打通,改造上海新村等老旧小区:东至利民街,南至前进街,西室富宁街,北至解放街,其中包括:结合新华街向西延伸工程,改造自治区政府家属院等中卫巷周边小区的老旧小区:东至凤凰街,西至唐徕渠,南至新华街,北至解放街,结合解放街道路景观环境治理,改造西门周边老旧小区:东至富宁街,西至宗睦巷,南至凤凰街,北至自治区体育场,西桥巷(北京路至上海路路段),改造道路交叉口,续建向北延伸工程,西桥南巷(北京路至新华街路段),结合唐徕小区整体改造拓宽,提升道路等级至次干路,并向南延伸与规划,新华西街相接。

银川市今年实施旧城改造有那些

西夏区盈北村3队,金凤区钢窗厂、原郊区政府家属院、长城中路南侧片区、长城中路办事处周边改造、宁大南校区周边改造、浴池巷、金发小区、良田渠东侧片区,

兴庆区列入改造计划的部分老旧小区唐徕小区、唐徕渠管理处家属院、宁夏军分区家属院、中卫小区、自强社区、团结小区、大庙社区、新华小区、长青小区、富宁小区等、上海新村、电建小区、康乐小区、外运小区、经贸委家属院、嘉屋苑、健康小区、水经苑、南园二村、和平新村、光明小区、民生小区、山河湾社区、塔东小区、宁夏电信住宅、陶瓷小区、电力公司家属院、湖滨小区、邮电小区、体育小区、宁夏政协家属院、新新小区、玉皇阁小区、德胜小区、信义小区、永康家园等。

银川老城区要城市改造?谁知道?

银川旧城改造已经开始,很多地方都已经开始拆了,开始动工的地方已经喷了“拆”字和贴了告示文件,整个改造计划在3—5年内完成。整个旧城改造和道路畅通工程的范围是,东至丽景街、南至宝湖路、西至唐徕渠、北至上海路,约17平方公里。2013年起,兴庆区主要对7条道路进行打通延伸。其中以湖滨西街、新华西街为重点打通道路,延伸路网布局;以进宁街、鼓楼北街、西桥巷、永安巷、三林巷为重点,提升道路等级,完成道路微循环。

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兴庆区将结合道路畅通工程、景观环境治理和传统商业文化特色街区建设,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老旧小区集中改造,优先改造区域为南薰路、清和街片区(BRT沿线)、北京路片区(唐徕渠-中山街)、西桥巷片区、红花渠片区。

打通7条道路

2013年,兴庆区主要对7条道路进行打通延伸。7条道路分别为:

湖滨西街(文滨巷至正源街路段),利用田园巷将湖滨西街向西延伸至正源南街,与新昌路相接;

新华西街(凤凰街至正源街路段),拟将新华西街向西打通至正源南街,与良田路相接;

南塘巷(正源街至丽景街路段),将南塘巷沿银新铁路专用线南侧向东延伸至丽景街,向西延伸至正源街;

西桥巷(北京路至上海路路段),改造道路交叉口,续建向北延伸工程,西桥南巷(北京路至新华街路段),结合唐徕小区整体改造拓宽,提升道路等级至次干路,并向南延伸与规划,新华西街相接;

进宁南街(新华街至南塘巷路段),结合承天寺塔区域改造,同步改造进宁南街,向南与三林巷连通,并延伸至南塘巷;

鼓楼北街(文化街至湖滨街路段),结合商业街建设,将鼓楼北街向北打通,与北安街相接;

永安巷(南薰路至南塘巷路段),将永安巷向南打通,实现南北贯通,缓解民族南街、胜利南街南北向交通压力。

改造13块老旧小区区域

2013年,兴庆区主要改造13块老旧小区区域。其中包括:

结合新华街向西延伸工程,改造自治区政府家属院等中卫巷周边小区的老旧小区:东至凤凰街,西至唐徕渠,南至新华街,北至解放街;

结合湖滨西街打通延伸,改造唐徕小区:东至凤凰街,西至唐徕渠,南至解放街,北至北京路;

结合解放街道路景观环境治理,改造西门周边老旧小区:东至富宁街,西至宗睦巷,南至凤凰街,北至自治区体育场;

结合地藏寺、清真中寺,天主教堂周边增加绿地和保护历史建筑的需要,改造团结小区等老旧小区:东至利民街,南至前进街,西室富宁街,北至解放街;

结合进宁南街打通,改造上海新村等老旧小区:东至利民街,南至前进街,西室富宁街,北至解放街;

结合进宁南街改造,搬迁酒店用品市场和西塔菜市场,规划建设古玩字画传统商业特色街区,东至市医院,南至南薰路,西至利民街,北至新华街;

结合北京路道路景观环境治理,改造临湖二村等老旧小区:东至进宁街,南至北京路,西至北塔巷,北至宁夏长宁天然气公司用地;

结合北京路道路景观环境治理,改造水产巷住宅区、临湖一区等老旧小区:东至牡丹园,南至北京路,西至进宁街,北至金菊园;

结合北京路道路景观环境治理,改造湖滨小区等老旧小区:东至民族街,南至神林巷,西至进宁街,北至北京路;

结合北京路道路景观环境治理,改造幸福新村、光明小区等老旧小区:东至玉皇阁街,南至民族街,西至湖滨街,北至北京路;

结合BRT一号线沿线的景观环境治理,改造凤凰南街(解放街至南薰路路段)、南薰路(凤凰南街至清和街路段)、清和街(南薰路至迎宾广场路段)道路两侧部分房至及老旧小区;

改造石油探井家属院等老旧小区:东至南门广场、西至永安巷,南至永安花园、北至南薰路;

改造建南小区等老旧小区:东至清和街,西至胜利街,南至南桥东巷,北至长城路。

旧城改造,拆迁只赔房屋,土地不赔偿吗,有国有土地确权证,房产证,应如何赔付?

国有土地确权证,房产证,您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协商不成 可以起诉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发布(全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七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八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第十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第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第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第十三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第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评估价值应当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第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第十七条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完成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将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立卷、归档保管。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设区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

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四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专家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二十五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过程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评估专家委员会要求,就鉴定涉及的评估相关事宜进行说明。需要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和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

第二十七条 因房屋征收评估、复核评估、鉴定工作需要查询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权属以及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第二十八条 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应当以评估方式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值。

第三十条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第三十一条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在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罚。违反规定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债务人坐牢了债务要怎么偿还

债务人坐牢了其债务还是由债务人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之后,判决书生效了,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来折抵债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
2024-01-03 15:29

没买交强险死亡怎么赔偿

没买交强险死亡的,死者家属可以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死者家属还可以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 ...
2024-01-03 16:01

旧城改造改造拆迁补偿(旧城改造改造拆迁补偿方案)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80%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人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应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定银行专户存储前款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依银行、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约定的程序支付相关款 ...
法律
111热度

b2证开农机怎么处罚

b2证开农机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为这是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还会被扣九分,因为行为人驾驶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4-01-03 16:17

政府拖欠工程款的定义(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第五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九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政策的公益宣传和先进典型 ...
工程
44热度

把狗撞了逃逸怎么处理

把狗撞了逃逸的处理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者意外,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撞到狗,就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也算是交通事故。 ...
2024-01-03 16:01

工程款借款承诺书(工程款承诺书怎么写)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注:承诺人必须为申请建房用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建房承诺书 篇3本人将在 村 组,选址拟建一栋 层 平方米的房屋,本人愿严格 ...
工程
318热度

村委会不处理村民问题怎么办

村委会不出的村民问题,村民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应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被告明确; 3、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3-12-19 14:04

工地老板拖欠工程款应该怎么办(工地上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中华 ...
债权
833热度

超市盗窃派出所一般怎么处理

超市盗窃派出所一般会给予其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 ...
2023-12-29 14:30

工程款预算超出分析说明(工程款超出预算超出怎么办)

建筑项目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1)对建筑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控制,使项目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能够使建筑工程项目顺利施工,也能使由于造价预算控制不利造成的设计变更、返工等问题得到控制,2建筑项目工程 ...
工程
992热度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按照当地经济状况和实际拆迁情况确定,具体包括: 1、对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一般按实际面积计算; 2、对拆迁房屋造成的搬迁与安置的补偿; 3、对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当地政府给予被拆迁人的奖励性补助。 法律依据: 《土 ...
2023-12-13 15:48

工程款闭门器价钱(闭门器怎么算工程量)

2)中国内置防火闭门器新标准高级要求达到100万次启闭寿命测试,能满足国内外技术标准要求,3)中国内置防火闭门器新标准中级要求达到50万次启闭寿命测试,能满足国内外一般技术标准要求,4)中国内置防火闭门器新标准低级要求达到10万次启闭寿命测试, ...
工程
573热度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赔偿标准详解

对于旧城改造房屋的拆迁补偿,各地政策不统一,一般按照当地经济状况和实际拆迁情况确定,具体包括: 1、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按房屋面积计算; 2、因拆迁房屋造成的搬迁、安置的补偿; 3、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因拆迁房屋当地政 ...
2023-12-13 15:32

辽源棚户区改造工程款(棚户区改造工程款好要吗)

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 ...
工程
511热度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处理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处理: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2023-12-29 15:02

工程款应收账款表格模板(工程应收账款表格模板怎么做)

二、具体内容: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 ...
工程
158热度

家装修工程款合理砍价(装修工程款怎么付比较合理)

装修公司报价能还价吗如何与装修公司砍价装修公司报价能还价吗 如何与装修公司砍价大家找装修公司准备装修的时候,往往会看不懂装修公司给出的报价单,很多材料费用偏高,想还价,不清楚装修公司能还价么,如何与装修公司砍价,根据调查:一,二线城 ...
工程
371热度

工程款拖欠起诉状怎么写(工程款拖欠起诉状怎么写模板)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文(一)原告:河南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 董事长 电话:15135116XXX住所: XXX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彰德人家小区**街楼被告:山西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X 联系人闫建高 130****住所:XXX市迎泽区桃园 ...
法律
553热度

欠农民工工程款不给怎么办(欠农民工工资不给怎么办)

当与施工单位,建设公司等等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1、可以去拖欠工程所在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而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所以应该到工程所在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起诉,因法院 ...
债权
829热度

2024年旧城改造最新政策(2024年旧房改造政策)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3年2023年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如下:1、《住建部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规定,“十二五”期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安置住房筹建(新建、购买、货币补偿等)工程和原居民住房改建工程,统 ...
法律
909热度

银川旧城改造工程款(旧城改造工程款怎么付)

结合湖滨西街打通延伸,改造唐徕小区:东至凤凰街,西至唐徕渠,南至解放街,北至北京路,结合进宁南街打通,改造上海新村等老旧小区:东至利民街,南至前进街,西室富宁街,北至解放街,其中包括:结合新华街向西延伸工程,改造自治区政府家属院等中 ...
工程
617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