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工伤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怎么走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只有在工伤保险机构为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的时候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死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程序,这是一般工伤的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定为工伤,不投保工伤保险的,不得办理本程序。注意工伤鉴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未提及工伤鉴定的,工伤人员必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障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和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四、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后,赔偿金额可以按照鉴定标准计算。单位投保工伤保险的,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未投保(特别是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的,按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可以依照劳动仲裁法规提出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可以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由法院执行。
八、上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解决工伤待遇的关键步骤是工伤鉴定,决定你是否能得到工伤赔偿和工伤赔偿金额,所以仔细出具受伤医疗证据和工伤鉴定申请,工伤后可获得医疗费用、生活护理费用、康复治疗费用、食品住宿费用、补贴、残疾津贴等直接损失,所以我们必须了解这些步骤,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怎么走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
1、首先是工伤保险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第二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3、第三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第四是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工伤赔付的赔偿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维权所需要的法律程序。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劳动能力鉴定;再次、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关于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的问题,我为你解答。
一、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维权所需要的法律程序。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来确定,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其他机关无权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认定。
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确定劳动关系。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存在伤残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注:对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鉴定结论次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
3、请求劳动仲裁;
对于不能协商解决上述工伤待遇纠纷的,工伤职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4、进行民事诉讼;
对于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次日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对起诉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二、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医疗费用;
2.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之后的生活护理费;
6.若因为工伤死亡,则赔偿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用;
11.伤残等级在五级至十级且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经过报办机构的同意之后,该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工伤保险都可进行报销,但具体可报销多少,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待遇计算标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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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流程步骤详解
工伤赔偿的步骤详解如下:
1.发生工伤后立即处理
一旦发生工伤,雇主和受伤员工都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雇主应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随时与医生保持联系,了解伤员的病情和治疗进展。
2.报告工伤给雇主和劳动保险部门
受伤员工或其代表应及时向雇主报告工伤情况,并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险部门报告工伤事故。雇主负责协助受伤员工填写工伤报告,并将其递交给劳动保险部门。
3.劳动保险机构进行认定
劳动保险部门将会对工伤进行认定。认定的标准通常是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来进行评估。认定出的工伤将被列入工伤保险范围,享受相应的赔偿待遇。
4.医疗费用报销
受伤员工通过持有的工伤保险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费用将由劳动保险机构根据医保政策进行报销,其中包括医疗费用、药品费用、康复费用等。
5.工伤评定和赔偿计算
根据伤残程度、误工天数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工伤评定和赔偿计算。评定结果将影响受伤员工获得的赔偿金额和形式,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医疗期间的工伤津贴等。
6.残疾赔偿和康复安置
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永久性伤残,劳动保险机构将根据伤残程度给予残疾赔偿。同时还会对受伤员工进行康复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和安置帮助,以提高其职业能力和生活质量。
拓展知识:
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可能因国家、地区和雇佣关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考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咨询和操作。除了工伤保险赔偿外,一些国家也有法律规定雇主应对受伤员工进行其他形式的补偿,如雇主责任险的赔付。
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是如何
处理工伤赔偿,按照以下流程:1、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3、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确定相应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发生工伤事故正确处理流程
发生工伤事故正确处理流程包括:立即救助伤者、封锁现场、报告上级、做好记录、调查核实原因、职工参与评定,确定赔偿标准,给予赔偿,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发生工伤事故需要按照正确的处理流程进行,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受伤职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正确的处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立即救助伤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施救,并将受伤员工送往医院。2. 封锁现场:保存现场证据,防止现场被破坏或清理。3. 报告上级:事故应当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4. 做好记录: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5. 调查核实原因: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明确事故责任和损失。6. 职工参与评定,确定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程度及公司相关规定,确定受伤职工的赔偿标准,并让职工参与评定。7. 给予赔偿:按照确定的标准,给予受伤职工相应赔偿。8. 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如果公司不承认事故是工伤怎么办?可以通过申请工伤鉴定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规定,职工经认定为工伤或者职业病的,除依法享有工伤医疗、康复、休养、误工补助费等待遇外,还应当依法取得工伤或者职业病认定证明,所引起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正确处理流程能够使受伤职工得到及时救助和合理赔偿,保障公司和职工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纤手察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薯绝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如下: 1、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3、做伤残鉴定。 4、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双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赔偿流程
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项目有: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医疗费用;
2、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之后的生活护理费;
6、若因为工伤死亡,则赔偿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用;
11、伤残等级在五级至十级且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经过报办机构的同意之后,该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工伤保险都可进行报销,但具体可报销多少,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
一、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有哪些
1、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如下:
(1)工伤认定,自事故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所在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医疗终结后如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3)计算工伤保险赔偿金,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可以根据工伤具体情况享受各项工伤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停职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配置辅助器具待遇、生活护理费待遇、工亡待遇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
工伤赔偿的处理步骤:1.先申请工伤认定;2.待工伤认定下来,再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可知悉是否能评上等级及具体等级;3.根据鉴定结果可向公司主张赔偿;职工工伤致左手中指离断一节,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计算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