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死了谁承担责任(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贷款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还应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死亡后的责任为:如果担保人由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财产,那么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死了父母和子女有还款义务吗
担保人死了,还要替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的,担保人的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担保责任。继承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向债务人追偿。
一、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有下列法律常识:1.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2.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父亲帮人担保变成黑户对子女有影响吗
对成年子女没有影响,如果判决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的,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未成年子女有影响。父亲担保对子女无关,子女不需要承担父亲的担保责任及担保债务。子女只要不继承父母遗产是不承担担保义务的,即使继承遗产,也是承担遗产范围内财产担保。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即: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如果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可以不予清偿,即子女无义务还款,自愿的除外。
三、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再起诉吗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需要再起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案件,担保人无须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当限定在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追偿权是指连带债务人承担债务超出了其按照内部关系应分担的部分时,而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担保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承担清偿责任
担保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承担清偿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
1.担保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2.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需要债权人向法院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无法实现债权后,可以向担保人(或其继承人)追偿。
3.如果是连带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或继承人)追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是什么担保的,那么就是连带担保。
一、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但还未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应当给付但未给付的债务,债务合同中应当向债权人偿还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不当得利是民法上因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害人;
4、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由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在民法上比较多,若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偿还的,应当算作被继承人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这是对被继承人债务范围的补充。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负的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民法典保证人死后谁承担责任
(一)保证人死亡仍有财产应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属于人保,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保证在本质上应属于附条件的金钱给付之债,并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依据法学通说,除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外,原则上可以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保证人死亡不等于信用破灭,保证人的信用与保证人的清偿能力直接联系,保证人死亡后留有遗产的,其遗产仍应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的遗产应免于承担保证责任
因为保证是人保,人存在信用才有存在,人死信用归于消亡,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保证,当然要承担保证人死亡的风险。这也是人保的保证较之物的担保有所不足的地方。
(三)应当区分情况而定
1、如果债务到期或主债务人违约,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保证人死亡的,遗产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债务未到期或主债务人存在违约前保证人死亡的,由于债务是否会得到清偿无法确定,保证人还不必承担保证责任,遗产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借钱还不上担保人死了家属有义务还吗
借款人借钱还不上,其家属是否要还首先要看协议约定。如果约定担保人死了由家属连带偿还。并且家属也签字确认了,那么家属要继续还钱。其次要看财产继承情况。如果家属继承了担保人的财产,那么债主可以从这部分财产里拿走债务。第三是如果担保人是自己的配偶,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的债务是要连带的。另一方要继续还。
法律分析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死亡后,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银行贷款担保人死亡后,还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
法律分析
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顺利实现,一般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保证人需要对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担保人过世,担保人的家里人是否还承担责任,有关规定如下:1、借款人去世的,担保人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配偶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应当具体分析,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所欠债务。借款人的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3、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即不论借款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担保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承担清偿责任
担保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承担清偿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遗产,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
2、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担保人的遗产,就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但还未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应当给付但未给付的债务,债务合同中应当向债权人偿还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不当得利是民法上因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害人;
4、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由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在民法上比较多,若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偿还的,应当算作被继承人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这是对被继承人债务范围的补充。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负的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担保人死亡,欠债是不是要家属或者对象来继承?
担保人死亡后,欠债的责任通常不会自动转移到他的家属或对象身上。根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是与个人绑定的,担保人的死亡不会直接转移债务的责任。然而,有一些特殊情况下,担保人的家属或对象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担保人在其死亡前为债务和担保承担了共同责任,则家属或对象有可能被要求继续履行这一责任。例如,如果夫妻共同为某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其中一方死亡,那么活着的一方可能需要继续履行债务。
如果担保人在其死亡前与借款人达成了协议,将其家属或对象列为继承担保责任的人之一,则他们可能会被要求承担一部分或全部欠款。这种情况通常需要担保人在生前与借款人或债权人签订书面协议,详细约定家属或对象的责任。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担保人的家属或对象不会自动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是基于自愿原则的,如果担保人在其死亡前没有与债权人或借款人达成约定,那么他们的家属或对象不会被要求来偿还债务。
尽管担保人的家属或对象在法律上可能没有直接的责任,但是他们在担保人去世后可能会面临某些后果和影响。比如说,如果担保人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那么家属可能无法继续享受同样的生活水平。另外,如果担保人去世后,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可能导致家庭财务状况的恶化。
为了避免担保人去世后给家属或对象带来经济风险,人们可以考虑一些措施。首先,担保人应该在担保前仔细考虑风险,并确保自己能够履行担保责任。其次,他们可以购买保险产品,以应对可能的意外和风险。最后,担保人可以与债权人或借款人协商,尽量减少担保责任的范围,并妥善安排家属或对象的经济保障。
担保人死亡后,债务的责任通常不会自动转移到家属或对象身上。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家属或对象可能会被要求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为了避免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担保人应该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家庭的经济安全。
担保人死亡的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一、担保人死亡的怎么处理
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留有遗产的,则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担保人死亡之后,如果说担保人留下遗产的话,那么他的继承人是需要,在继承的份额之内承担担保责任的,这个担保合同仍然是需要继续履行完毕的,如果说没有继承人的话,这个担保人就不需要再进行担保,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二、担保人可以委托别人签字吗
可以,但需要出具委托书。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前往签字,要是真正的担保人知道是由你代替他签字,那么让他出具一份委托书。伪造担保人签字,该担保合同效力待定,没有经过担保人追认不对担保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这样的话,有可能涉嫌 贷款诈骗罪 ;另外,如果从民事角度来说,就等同于不存在实际的担保人。伪造签名,指纹是属于伪造证据,根据伪造证据的目的以及情节可以分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死亡后,如果债务有担保人的,债权人的继承人是可以起诉担保人的,如果是连带责任的,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如果是一般担保的,要先起诉债务人。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六百九十三条 连带责任保证 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死亡,谁可以起诉债务人还钱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并且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法定继承人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债权人死亡,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以起诉债务人还钱,并且这三种人没有顺序要求,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债权诉讼。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债权人死亡并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将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把握债权,债务人明确拒绝还钱或是怠于履行还款义务,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还款。
不过,债权人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主张还款,需要提供借条、欠条等能够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因为经手债权的直接债权人已经死亡,可能会导致难以提供相应的证据,所以有必要的话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协助。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