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标的的给付条件是如何的,提存的原因和效力
债之标的物提存的法定情形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如下: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
法律客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构成该原因,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给付。
什么是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合同法》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具备什么条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法律主观: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债务人难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2、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如下: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由地不予受领。
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标的物提存,从法律上来讲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2、法律主观:标物提存啥子意思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债务人交付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
3、指当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履行期,但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其无法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把标的物提交到有关部门进行保存,债务人以提存的方式来消灭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