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023-09-14 17:26 0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我也要问> 上一篇:征地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下一篇:无效婚姻的表现形式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