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程序是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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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程序是
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程序: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利害关系人出示材料证明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医院的诊疗记录、当事人行为能力的鉴定结论;
3、法院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上述材料可以证明当事人确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依法作出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