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我了,需要准备什么(对方起诉我多久可以收到通知)
对方起诉离婚我需要准备什么
准备材料:
1、被起诉离婚要准备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3、子女的情况;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以及需要补偿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财产清单;
7、双方经济状况;
8、住房的证据材料。
申请离婚涉及到的费用包括什么
1、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双方原则上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比如赌博、家庭暴力或者出轨等过错,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存款是比较好处理的,如果是股票被套住了,要分割财产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如果是房子价格定不下来的情况,就需要先请评估师来定价,当然也要付一笔评估的费用。
汽车分割方面,也是需要请个评估师的。此外,家里的字画、古董想拍卖变现,还需要给拍卖行一笔费用。黄金首饰等,千万记得保存好发票。要是遇到金价上涨,太太们还得贴钱去买回自己脖子上的项链。
2、诉讼的费用:如果财产不满1万元的离婚案子,法院的诉讼费用是50元;如果超过1万元的离婚案子,就要按照财产的总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诉讼费。有些聪明的离婚者知道第一次可能离不了,就瞒报了自己的财产,所以只只交50元的诉讼费,之后再提出离婚,才真正的如实汇报自己的财产。一般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多半会判决离婚。
3、律师的费用:离婚的律师费最低的收费标准是1000-2000元。律师还会按照双方的财产多少,收取大概是在l%-2%左右的律师费。如果是二次诉讼,就需要准备两笔律师费用。
4、抚养的费用:如果有孩子的家庭,一方须要支付给带孩子的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一般是按照工资的20%-30%来给。
5、误工的费用:夫妻双方要是都同意离婚,最好准备请两天的假。要是一方铁定要离,一方又不肯离的话,一方最好至少准备两个星期的时间来离婚。
签协议处理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
是否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被起诉了该怎样应诉
被起诉后应诉如下:
1、当被起诉后,接受原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会在法定的时间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后,当接到诉状副本后,需要针对原告起诉的的目的和主张做好应诉准备,或者写答辩状或者反诉状。在规定的期间内将答辩状和反诉状提交到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2、如果是作为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通审理或者中途退庭,如果不必须出庭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同时对收到传票后未到庭的被告进行缺席审理;
3、收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辩护时需要依据对方提出的事实来收集和准备相关的证据,当有些证据当事人自己无法搜集的时候,就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调取,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请。
对方起诉我我该准备什么
被人起诉,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去了解案情,针对原告的诉讼内容准备好答辩状、搜集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材料,并且需要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传票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人民法院在受到被告提交的答辩状后,五天内会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法律分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撰写的答辩状副本需要包含以下要点:1、明确标题,即载明是民事还是刑事答辩状;2、列写答辩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例如答辩人的真实姓名、性别、年纪大小、所属民族、居住地、从事的工作、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还要标明其属于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以及列写其基本信息情况;3、针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否定或者只对其部分进行否定,在写明答辩事由时,提出相应的答辩事实以及证据和理由;4、如果有证人的,需要写明证人的基本信息,例如证人的名字、家庭住址等;5、答辩状尾部要写明“致送达的人民法院名字”还要有答辩人的签名,如果答辩人是公司法人或者组织的,除签名外,还要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打架互殴,对方法院起诉了。怎么个操作流程?
由于不清楚事件的具体情况,因为打架可能涉及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现在具体为你介绍两种起诉的程序:
民事诉讼起诉程序
一、必须符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须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须经原告的亲笔签名(原告是自然人)或盖章(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注: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与所诉事实有关的书面证据(包括其他形式的证据);
3、原告是自然人,提交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原告、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院对个别情形的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人员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四、法院收到起诉状后:
1、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补充证据。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来之日起开始计算。
2、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法院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或者报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者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4、起诉经审查决定立案后,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编立案号,填写立案登记表,计算案件受理费,向原告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5、决定立案后,立案庭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
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刑事自诉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必须符合的条件: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有五项:"侮辱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有八项: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 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属于本院管辖的;
5、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注)
6、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注: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二、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上述1-3项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三、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
1、自诉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
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2、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四、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交通事故中,对方当事人起诉了,我需要准备那些?我的责任有那些?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第三步: 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