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不让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让见孩子可以拒付抚养费吗
法律主观:
不让看孩子的抚养费不可以拒绝支付。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探视权人不能因为自己被拒绝探视而随意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因其探视孩子被拒进而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人履行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女方不让看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女方不让看孩子不可以不给抚养费。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也有相应的抚养义务,需要负担相应的抚养费。不给抚养费的行为属于不抚养孩子,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而如果是对方不让看孩子,则触犯了一方的探望权,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自身的探望权。但是如果在探望的过程中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则法院可以中止探望。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可让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探望的权利。
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让探视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方,不能不给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是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男方不让看孩子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男方不让看孩子女方不可以不给抚养费。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随着父母婚姻关系的撤销而解除。在司法实务中,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以对方阻碍其行使探望权为由作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抗辩理由时,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即使不能实行探望权的同时,仍然应该履行抚养义务,给付抚养费。
变更抚养权的流程如下:
1、如果是协议变更的,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
2、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3、诉讼变更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综上所述,不让看孩子不可以不交抚养费。
综上所述,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随着父母婚姻关系的撤销而解除。在司法实务中,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以对方阻碍其行使探望权为由作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抗辩理由时,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即使不能实行探望权的同时,仍然应该履行抚养义务,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男方不给看孩子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不让看孩子不可以不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民法典规定的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和探望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能因为对方不让看孩子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未成年人教育、生活所必需的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1、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2、我国《民法典》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4、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到18周岁。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让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法律主观:
不给 抚养费 ,仍然可以探望子女。因为 离婚 后,不直接 抚养 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能因为未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而剥夺了其探望子女的权利。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不探视孩子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不探视孩子不给抚养不可以。对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正确的做法是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探望,探望权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抚养费与探视权没有直接的关系。
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探视权人可以不探望孩子,但是不能不仅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因其不探视孩子而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抚养费不给,法院会强制执行,具体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没给抚养费可以不给他看孩子吗
法律主观:
不给抚养费可以看孩子。是否给付抚养费并非是探视权直接的影响,只要探视不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法院就不会拒绝授予没有生活监护的一方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一个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一个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的权利,探望权就应该是指无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拒不交纳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调解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要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对方财产等措施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对方不给看小孩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父母之间的抚养权和扶养费是两个独立的问题。即使对方不让你看孩子,你仍然有义务支付扶养费,因为这是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发展。
如果对方不履行抚养权或限制你与孩子的接触,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定抚养权和访问权,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做出决定。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不让见孩子不给抚养费行吗
即使不让探视也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另一方就不支付抚养费。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就探视权来说,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这是两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并不构成就取消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事由。
一、离婚给多少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让探视孩子就不给抚养费行不
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也就是说,一方不配合女方履行探视权力,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方不配合探视权力,其可以起诉。但是,不能以此理由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