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女人在哺乳期能不能离婚)
哺乳期能不能协议离婚
哺乳期能不能协议离婚
法律分析:
可以。按照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的,不在此限。上述法条是对男方以起诉方式提起离婚的限制,但若是双方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则不在此限制内,只要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在任何时候进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哺乳期能提出离婚么
法律分析:哺乳期可以提出离婚。法律规定女方可以在哺乳期提出离婚,但是男方不可以,除非有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除外,如女方在哺乳期出轨等。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是军人,如果离婚还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小孩在哺乳期能离婚吗
法律分析:能,小孩在哺乳期能离婚,但是一般情况下,男方不得提起诉讼离婚,因为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妻子可以在哺乳期提起诉讼离婚。同时,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可以去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女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
法律分析:哺乳期间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夫妻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因为另一方欺瞒、赌博、吸毒等其他应该离婚的情况的话,人民法院应当判处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女方在哺乳期能离婚吗
女方在哺乳期内可以离婚。
女方哺乳期离婚的途径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以协议离婚为例,只要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男方在分娩后一年内不得向女方提出诉讼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现役军人的配偶在分娩后一年内要求离婚的,应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离婚冷静期:
1、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
2、协议离婚,过了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仍然想离婚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证件应当是真实有效的;
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理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证件齐全者,当天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这种离婚手续比起上法院打离婚官司要快得多;
4、如果夫妻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香港、澳门,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则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此类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在这种前提下,婚姻当事人选择在内地离婚,只能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找到管辖法院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
2、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提出的主张想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必须要提出相应的证据;
3、立案。法院经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予以立案;
4、调解。法院立案以后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5、如果无法调解,那么就是直接开庭。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女方哺乳期离婚的途径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以协议离婚为例,只要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男方在分娩后一年内不得向女方提出诉讼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现役军人的配偶在分娩后一年内要求离婚的,应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哺乳期能离婚吗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女方在哺乳期可以起诉离婚,原则上男方不能。为了照顾女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为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法律在上述期间内对南方的离婚请求权进行了相应限制。
家与家律师认为,法律规定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系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一方面,在上述期间,胎儿或婴儿正处于发育阶段,需要父母的合力养育。另一方面,在上述期间内女方身体上非常的疲惫,如果允许男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请求,会加重对女方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显失公平。当然,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只是特定期间的限制,并不是永久剥夺,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申请的时间。此外,女方可以在上述期间内主动提出离婚申请,不受限制。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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