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和谁提出离婚有关系吗)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你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是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存在过错,法院也会考虑这种情况再决定财产的分割。
如果对方存在通过不法途径侵害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在离婚时对该方可以要求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1092 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 1087 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 1088 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 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1090 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1091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是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存在过错,法院也会考虑这种情况再决定财产的分割。
如果对方存在通过不法途径侵害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在离婚时对该方可以要求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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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1092 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 1087 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 1088 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 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1090 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1091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和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等分割,但如果一方有过错行为,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则可以适当少分或不分。
其次,夫妻个人财产不应纳入共同财产范围。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这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应纳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进行财产分割时,还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的家庭责任,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应该适当倾斜,以保障其合法权益。此外,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也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配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夫妻双方也应该在协商和调解的基础上,尽量达成共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损失。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如何分割。法院判决的原则为: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想知道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
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1)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有部分当事人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已经对部分重大财产达成一致意见,出于节省诉讼费用的角度,双方都会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重大财产。
1)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应当为了审理区区的诉讼费用而故意漏报部分财产。
2)这种行为其实风险相当大,稍有不慎,往往会给对方以“离婚时隐藏、转移财产”为由提起诉讼,其结果往往非常不利。
3)如果真的是经济紧张、为了节省诉讼费用,双方庭外达成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
4)即使对方在事后提起诉讼,此书面协议也可以对抗其诉讼请求。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采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而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夫妻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2003年12月26日,在充分征求法律专家、人民群众的意见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司法解释,并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解释(二)的出台,给夫妻在财产分割上有了明确“说法”。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财产怎么分割,首先要知道哪些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既婚后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有财产”,不包括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我国法律规定的工资指工资总额,包括标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奖金指国家、政府以及有权威的组织,对有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不是工资里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用夫妻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的投资,其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利、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设计权、未披露信息专有权。其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配?
现在小年轻多,家庭的婚姻状况却越来越不好。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国离婚人数快破千万了,这么多离婚人群已经是相当高了。前段时间热播的《离婚律师》大家还记得吗?讲的就是离婚人群,里面有讲到离婚以后财产分配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个问题吧。
婚前财产主要是针对夫妻双方,在结婚前为结婚做准备时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买房、彩礼等等。这些财产是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关系结束,那这下财产只能归原来所有的人。
但如果是男方在追求时期送的求婚戒指、项链,是婚前送给女方的,赠送就已经算是女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离婚了,而要还给男方。
夫妻个人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户主也是他,那就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益进行分割房产,所以结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很重要。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在对待婚姻的时候,也不像以前那么严谨,所以离婚家庭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