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的弊端(离婚冷静期的弊端辩论)
离婚冷静期真的能让离婚率降低么?
第一,对于真心想离婚的人,无论是30天还是60天离婚冷静期,这婚都非离不可。所以离婚冷静期对真正下定决心离婚的人无效,只是增加了他们离婚的难度,同样的事要跑两趟,同时也加重了民政部门工作压力。
第二,对于不想离婚的人来说,原本他们吵架,顶多是分居,或是回娘家。如果有了离婚冷静期,好了,他们会直接跑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因为还有30天可以反悔,彻底气气对方也好。这样一来,无疑会增加民政局的工作量,也会阻碍那些真正要离婚的人离婚,毕竟现在离婚都得预约排队。
第三,对于冲动型离婚的人来说,也即离婚后后悔的,其实也算不得真正适合。因为如果没有彻底失去,人一般很少会反悔的。所以离婚冷静期无法让他们真正反悔,只有彻底离婚才行。再说,如果真后悔了谁会差复婚证的9块钱?一句话,等30天,与给9块钱,你会选哪个?现代人可没多少耐心了。
第四,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于家暴,如果发生严重的家暴事件,别说30天冷静期了,一天也不想等下去。如果没有离婚冷静期,双方自愿,那么他们可以按正常程序走快速离婚,保证被家暴一方的人身安全。如果加入离婚冷静期,则要等30天,如果走诉讼离婚程序的话,周期更长。也即是离婚冷静期对家暴离婚并没有什么好处,反而会增加选择的混乱。
第五,对于恐婚族,离婚越是麻烦,他们结婚的意愿就更低。这无疑又间接拉低了结婚率。但对于冲动型结婚者毫无影响,他们只考虑眼前,不会想后果。
最后,离婚大多都是两个人实在过不下去了,经过深思熟虑才提出来的,毕竟传统社会对离异者还存在一定的偏见,如果不是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轻易离婚。
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的现实障碍有哪些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中的障碍有?
离婚冷静期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开始后,规定一定的期限,要求夫妻双方在此期限内冷静思考,不得随意撤诉或者提起诉讼。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夫妻双方冲动离婚,保护家庭和谐稳定。
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中的障碍包括:
1、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目前还没有在中国法律中正式实施,需要立法程序的支持,而且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操作程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2、社会观念的不适应: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离婚被认为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政府不应该干预。同时,现代社会的节奏非常快,人们的情感认知和态度也在不断变化,有些人不认为需要冷静期,而是希望能够尽快解决问题。
3、诉讼程序的耗时:离婚诉讼的程序比较繁琐,需要律师的协助,而且需要提交大量的证据材料,耗时较长。如果再加上冷静期,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都会增加,对诉讼双方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4、实际操作的难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操作难度较大,需要对夫妻双方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辅导和指导,防止双方出现过激行为。而且,在期限内如果双方有和解的意愿,也需要专业人士的协助,进行具体的协商和解决。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还面临一些障碍和困难,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进行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宣传教育,以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离婚冷静期的弊端?
离婚冷静期的弊端是,有可能让一些人钻了离婚的空子,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一方反悔,另外一方可以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这个规定也是有一定弊端的,比如说有可能会让一方故意拖延离婚时间,从而达到不离婚,或者是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目的,所以这个规定还是要慎重。
离婚冷静期的好处和弊端?
一、离婚冷静期的好处避免情绪化离婚
离婚冷静期能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空间,在挽救婚姻上做最后一次努力,因为有的夫妻一时冲动,办了离婚之后又后悔不及,对于这种情绪化离婚,设置离婚冷静期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离婚冷静期的弊端
1、增加离婚成本
离婚冷静期制度加大了离婚双方的成本。一方面,双方在离婚冷静期之后还要共同再去一次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另一方面,如果在冷静期期间,其中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坚持离婚的,这时候另一方就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而诉讼周期又比较漫长,法院对于离婚的判决又采取审慎的态度,这对已经签订协议本来可以离婚了,但是另一方又反悔,坚持要离婚的一方来说,成本加大,风险也加大。
2、有一定的风险性
离婚冷静期制度增加了不确定性与风险。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因为双方的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在此期间涉及到的一系列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比如在离婚冷静期期间一方恶意借债的,明显是对于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侵犯。但是另一方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
//第一 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协议离婚,前提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一起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第二 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到期后才可以领取离婚证。如果在这30天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第三 30天冷静期后面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离婚证,就当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申请就作废。相当于离婚冷静期有了60天,在这60天内任何一方都可以作出不离婚的决定,导致无法协议离婚。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设立的初衷,给了草率冲动型离婚一个缓冲化解矛盾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离婚率。但对于双方考虑成熟的离婚,则增加了时间成本。另外对于一些极端情况下的婚姻,比如存在家暴的婚姻,经相关部门的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由于离婚冷静期的存在,中间家暴方可能存在反悔,增加被家暴方的离婚难度。
离婚冷静期的弊端
法律主观: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所以不用担心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况下对方不想离婚离不了,能协议离婚说明双方都还没有撕破脸皮,双方都是想离婚但是不够冷静才协议离婚,不是到了诉讼离婚那种撕破脸皮一方不愿离婚的地步,是完全不对诉讼离婚产生任何影响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为什么说离婚冷静期是一种很无奈的做法?
据我国婚恋调查数据显示,闪婚、闪离婚、仓促结婚和离婚的人中只有5%。
事实证明,离婚的冷静期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而且大多数离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离婚不是儿戏,大部分人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的。 事实上,真正想离婚的人,必须在冷静期过后才能离婚。
不想离婚的人可以自己冷静下来。
婚姻可以是一时冲动,但离婚往往需要勇气。
从大量的离婚案例中,我发现真正的离婚婚姻通常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吵架式的婚姻
“我们太痛苦了,无法忍受长期的磨难。”
有一对夫妻从结婚第一天起就一直吵架。 他们争吵了十年。 他们一直在争吵,互相折磨。
直到有一天,这个男人四十多岁,事业有成。 年轻的时候,他必须努力奋斗。 中年危机之下,他突然觉得自己必须重新为自己而活。 这个时候,被迫离开是不可避免的.
二. 屡教不改的婚姻
比如出轨、家暴的极端行为,我的一个朋友就是这种离婚。 她从小就经历过父亲出轨和严重的家庭创伤。
然后,她长大后,遇到了丈夫的屡次出轨。 她的丈夫和第三方几乎每周都有两到三家酒店开业的记录。 原生家庭和丈夫屡次出轨造成的损失,她果断决定。 离婚.三. 一起成长的婚姻
“以前我活在幻想中,现在我要为自己而活。” 这种离婚是因为人的成长,这段婚姻已经承载不了她的情感需求。
比如,在发现丈夫出轨后,女方一开始很想维持这段婚姻,丈夫又回来了。
但通过这件外在的事件,这个女人发现了自己过去“不认识”的丈夫,她终于明白,自己真正爱的人并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她心中的幻想。
她经历了一次危机,做了心理疏导,发现内心最害怕被抛弃的恐惧,让她不敢承认真相。
这么多年的自欺欺人,原来是因为心理创伤,她不敢离婚,所以放下心理创伤后,她发现自己有很多选择,不用再浪费时间陪她了。 这个人是因为外伤。
这是成长的离婚,也是可靠的离婚。
4. 无关婚姻
如果你看到一对夫妻从容地走进民政局,从容地走出,那么这种婚姻大多比死还难过。 在他们眼里,这个结局就是圆满。
他们长达数十年的婚姻似乎是一桩生意,没有期待,没有惊喜,没有猜忌,也没有怨恨。 总而言之,他几十年没有任何情绪,仿佛他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样的婚姻是最不可逆转的,也是最彻底死亡的。
就像综艺节目《再见恋人》中的郭可宇和张赫,两人都是非常需要自尊的人。 为了保持这种自尊,两人都不能冷静地面对自己的感受,更不能坦诚地表达自己。 的心。
渐渐疏远,各行其事,互不干涉,久而久之感情用尽。
离婚的女人都后悔吗?
有一次高中同学找到我,离婚一个月后就后悔了,说自己太冲动,没有仔细考虑。
其实离婚后,不管是冲动还是必要,你都会后悔的。
为什么是这样? 因为离婚后的痛苦是我自己好像被一分为二。
理性的自我和感性的自我互相折磨。
理智告诉自己:这个男人太坏了,不能被通缉;
情绪化的自己会说:如果你更努力,更聪明,也许你们的关系还会有转机。
因此,离婚后的后悔是几乎所有离婚女性都必须经历的阶段。 但你要知道,活过这个关卡,就能迎来重生。
男人之所以不后悔离婚,是因为在一段“自由”之后,他们会体验到单身的自由,在婚姻中被束缚太久。
女性的经历恰恰相反。 女人离婚后,首先会进入“后悔期”。
尤其是那些在婚姻中经历过太多创伤的人,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修复创伤,也就是2年左右。
因为女人失去的不是男人,而是一段感情和曾经美丽的自己。
因此,当另一个人离开我们时,我们最好的部分也会随之而去。
后悔是一个必要的阶段。 不要急于否认你的决定和你的余生。 我们需要时间来哀悼逝去的幸福。
都说婚姻是个围城,但在围城走几遍之后,我才发现,不管是在围城里还是在围城外,日子都不好过。
我们能改变的不是现实,而是对现实的态度。
这个真实的世界会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面对真相的勇气和尝试的力量,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无法克服的障碍。 上帝允许我们拥有真正的幸福,这永远不会是自由的。
如果你离婚了,试着摆脱过去,开始新的生活。
如果婚姻继续下去,那么我们也必须努力忘记过去,把这些伤害当成经历,努力培养亲密关系。 毕竟人生那么长,我们都得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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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的好处和弊端
离婚冷静期的好处和弊端:
1、离婚冷静期的优点
离婚冷静期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空间,在挽救婚姻上做最后一次努力,这多少有点心灵鸡汤的味道——在不美好的现实中,奉劝我们学会乐观、忍耐、坚持。比如有的夫妻一时冲动,办了离婚之后又后悔不及,对于这种情绪化离婚,离婚冷静期当然是必要的。
2、离婚冷静期的弊端
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所有离婚者,如果已经达到了准予离婚条件,再给予“冷静期”不但无济于事,还会无谓地给当事人办事添堵,浪费司法资源。
比如有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挽回余地了,再强加一个冷静期,多半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糕。尤其是,如果离婚案中涉及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还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在一定时期内不得离婚,那么就有纵容暴力、催生悲剧的可能。
对于仅一方冲动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法庭通常是判决不准离婚,且判决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起诉。这就有足够冷静期了,没有必要再另行给予冷静期。
如何看待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离婚冷静期过后还要离婚的,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