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家暴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少)
家暴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家暴不需要离婚冷静期。
因为存在家暴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是属于法定过错,可以诉讼离婚。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
男方家暴女方起诉离婚流程:
1、先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
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等通知;5、法院受理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
6、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
7、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暴怎么起诉离婚
家暴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被家暴方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证据;
2、向家暴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通知双方等待开庭;
4、法院开庭后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法院依照被家暴方的诉讼请求判决夫妻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老公家暴怎么起诉离婚
法律主观:
男方家暴,起诉离婚的流程是:第一阶段:起诉1、女方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女方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退回女方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女方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男方,告知男方作出书面答辩;2、男方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男方不提出答辩的照常审理。第三阶段:开庭审理1、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2、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3、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暴没有证据怎么起诉离婚
家暴在我们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这就会给家庭带来伤害,甚至是有生命危险。很多家庭成员都曾经遭受过家暴,那么如果没有证据怎么起诉离婚呢?其实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与之继续交往,在起诉离婚前应该做好相关准备。
1、先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法院会依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条款判决双方离婚。但对于人身关系的判决以及财产分割情况,则需要法院进行调查核实才能做出判断。因此对于有家暴行为的,法院会先做调查核实,如果确实是家暴的话,才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提交证明材料
提交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暴力情况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暴力情况证明”等。提交材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证明遭受家庭暴力并影响到自己利益的事实,如果遇到一些法律问题还可以咨询律师。同时应该注意提供一些证据保护自己,比如离婚协议书、报警记录、受害人就医记录、证人证言、受害者在家庭暴力过程中的陈述、相关部门作出的认定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认定意见等。
3、人民法院会调查核实家暴事实
我国《婚姻法》第43条规定,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三十日内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发给调解协议副本。并在离婚案件判决前或者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书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对该案的强制执行;情形严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或者调解情况下,经过申请人同意的除外。另外,为了便于法院核实家暴事实,如果受害人确有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的话,可向人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出具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意见等书面材料。同时也可由其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送存证明文件。
4、进行调解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离婚,那么最好是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费用低廉、操作简便,且诉讼成本低。但同时缺点也很明显,首先是夫妻双方沟通不畅,容易造成误会和猜疑;其次是双方对婚姻生活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感;第三是双方都受了伤,不愿意轻易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调解;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调解,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那么只能出具调解书即可。当然从这一点来看我们是不建议通过这种方式来离婚或者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的。
5、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婚姻纠纷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应准予离婚。
家暴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家暴起诉离婚的流程和证据分别如下:
家庭暴力单方起诉离婚程序:
1、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第一步先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2、准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家暴离婚需要的证据:
1、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亲朋好友、邻居等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2、医院的诊断证明。受到家庭暴力而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一定要保存好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
3、相关机构出具的书面材料。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后,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4、出警记录。遭受家暴后,最好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会有出警记录,而且会做询问笔录,详细记录事情的时间,起因和经过等,都是证明家暴的有力证据。
5、视听资料。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对方实施家暴过程的录音、视频等等。
6、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家庭暴力的责任有:
1、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之一就是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家暴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可以在收集家暴相关证据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最终依照受家暴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依法作出判决。
家暴起诉离婚的证据主要包括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以及其他需要分割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起草起诉状;
(1)起诉状开头写明原、被告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a、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b、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c、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3)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准备证据;
家庭暴力的证据、结婚证、身份证、 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立案;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其中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
4、法院受理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调解;
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 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6、开庭;
双方均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原则上男女双方也应当出庭应诉。
7、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1、遭受家暴后的报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出警记录、就医记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具的告诫书;
2、施暴者亲自承认错误的聊天记录或保证书、悔过书;
3、曾经求助妇联、反家暴社会组织的求助记录、调解的调解记录;
4、家暴现场的监控或视频、音频、照片等;
5、子女、邻居的证言以及受害人的陈述等;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