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在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在异地起诉离婚的流程)
在异地怎么样起诉离婚
在异地怎么样起诉离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综上所述,离婚后的离婚证是很重要的证件,如丢失后要立即补办。再婚登记时民政局要验证,就算是复婚也要用到离婚证。离婚证证明婚姻状况为离异。可以在工作、生活当中办理其他证件地等所需提供的离异婚姻状况。离婚证证明已经和前伴侣解除了夫妻关系,主要是证明当事人已离婚,在法律上是单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怎么在异地起诉离婚?
异地起诉离婚流程:1、写起诉书;2、准备诉讼所需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人民法院安排时间发送传票;7、双方当事人可以安排诉讼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8、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
法律主观:
异地起诉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异地一年的,则按照一般管辖原则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异地起诉。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能回到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可以异地办理,去民政局办理办理离婚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一、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严格讲来,要是在异地离婚的话只能是以诉讼方式进行,此时原则上需要向另一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针对军人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话,那么管辖的法院可能就不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怎么在异地起诉离婚
在异地起诉离婚的方式如下: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原告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原告向法院提交证据清单。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准予立案后,原告缴纳费用,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原被告参加诉讼。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无法挽回婚姻关系的,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怎么在异地起诉离婚
法律主观:
异地起诉离婚 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 离婚当事人 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1 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严格来讲,夫妻不允许在异地 办理协议离婚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就算是在异地也是可以的。不过异地起诉离婚,还是要先确定究竟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根据有关规定,这里就要看是否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同时离开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年。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
异地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异地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以下: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3、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等有关证明材料;
4、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怎么在异地起诉离婚
异地离婚诉讼与正常起诉离婚相似,不需要办理特殊手续,只需要提供被告在居住地超过一年的居住证明。可以是居住证、网格办开局的居住信息证明等。同时准备好起诉离婚所需材料,并完成起诉离婚程序。
异地起诉离婚流程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审理及判决等阶段,当事人需要携带起诉离婚材料,证明婚姻关系以及感情破裂事实,如果有财产及抚养权方面的诉求,需携带相关材料证明。我国法律对异地起诉离婚管辖法院做出了详细规定。
异地可以至法院起诉离婚,异地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异地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可以提供子女的户口或出生证等材料;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我国对异地起诉离婚法院管辖有详细规定,规定如下: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一)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
关于异地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在异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关键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在其他手续方面,在其他手续方面,包括准备、搜集证据等,都与同地离婚是一样的。
(三)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
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不在中国国内的诉讼离婚。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此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1、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
在异地起诉离婚的方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