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假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假离婚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对于婚姻中的一些重大的事项进行约定的一个书面文件,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说,离婚协议书,他往往会对我们常见的一些容易产生纠纷的,例如说财产,债务尽除进行相应的一个分割。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上述两种观点他们都是基于同一个理论基础,即用合同法的有关原则精神来处理婚姻关系纠纷。二、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用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不仅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确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离婚后财产、子女纠纷的法律依据。离婚协议书要包含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三、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1、《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2、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3、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4、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夫妻为购房假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草拟离婚协议书会有法律效力吗
草拟一份离婚协议书如果具有生效条件就是有法律效益的,具体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假离婚私下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这种保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我国没有假离婚一说,只要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已经离婚的结果是无法改变的。因为,离婚证就是双方的离婚证明。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时双方签订的补充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在性质上分两种:一种是补充性,一种是变更性。
所谓离婚补充协议的补充性协议,是在不改变原协议内容前提下,补充新内容,具体又分两种:一是指对原离婚协议中某些内容未明确、未完善的内容,进行新的明确和完善;二是对原离婚协议中未约定的内容进行新的约定,与原协议内容无关。所谓离婚补充协议变更性协议,是指对原协议约定内容以补充协议方式进行变更,改变原协议内容,从而形成新的协议内容。
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以离婚登记为准(即登记备案协议),而对于未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效力问题,由于补充协议未登记备案,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由于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在离婚登记时已解除,其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一般不涉及身份关系(即使有所涉及也为无效,需以登记为准,不由当事人约定),仅为财产安排及子女抚养问题,因此,可参照适用合同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登记离婚后,就离婚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只要符合合同编的规定,即受法律保护,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根据协议内容与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的不同,其效力也有所差别。
对于完善性补充协议效力问题。仅对备案离婚协议中某些内容进行明确、完善,并不改变原协议内容的补充协议,由于此类补充协议是为了更好落实备案离婚协议,内容上不改变备案离婚协议,因此,效力上与备案离婚协议一致,一定条件下还可产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在证明责任上,只要未能举证证明在订立补充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应当予以支持按补充协议内容履行,无需提供其它证据印证。
对于增加性补充协议效力问题。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备案离婚协议的内容无关,此类协议通常是因为备案离婚协议应该约定但遗漏的事项,其后进行添加,但仍然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是分割的时间为离婚协议已经登记备案、夫妻已经离婚之后发生。此类协议效力上较备案离婚协议要弱,一般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在证明责任上,只要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应当予以支持,其证明标准与备案离婚协议书一致。
对改变备案协议内容的补充协议效力问题。此类协议的有效性最为复杂。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确定了各自财产的所有权,若此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不再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是对自有财产的处分。比如,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各分割50%产权份额,离婚后又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该房屋全部产权归一方所有,这实际是一方将自己的50%产权份额赠与另一方所有,并非是对原夫妻共同财产的重新分割。因此,虽然名称上系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实则与离婚协议无关,仅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合同。《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此类补充协议,双方签订后合同成立,不涉及权利转移的内容即时生效,但涉及权利转移的赠与部分,需实际履行后方能生效,在实际履行之前,赠与人可随时撤销。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仅对协议双方而言,并不针对第三方,若离婚协议或其补充协议有损于第三方利益的,第三方有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
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书上关于房产问题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都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过民政局登记,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向法院起诉认定离婚协议不是出自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情况下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负有举证义务一方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是出自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一般会认定按照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履行。
假离婚有法律效力么?
首先,就该案例而言,不管双方是因为什么离婚的,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已经离婚的结果无法改变。
同时,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其次,该案例的当事人必须清楚,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因为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一旦被查处,轻则赔偿损失,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没有所谓的假离婚,法律上是真离婚,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看,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夫妻双方不再是一个家庭,而是变为两个独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应享受房产新政关于购买首套房屋的优惠政策,从而达到了规避政策的目的。
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夫妻本来是为了规避政策假离婚,但就在办理相关复婚手续前,夫妻俩发生点口角,一方就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可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少管我!"说了很多伤感情的话,最后便再也没能回到婚姻的原点。
假离婚私下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假离婚私下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1、 假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假离婚通常是男女双方为了躲避夫妻债务,约定暂时离婚,等债务问题解决之后再办理复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并非男女双方真正的意思表示,而是为了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订立的协议,按照法律的规定,这属于无效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经有关机关查实发现后,离婚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保证书生效的条件
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保证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保证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一般法律效力有效期是多久?
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一般都会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为何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呢?签订离婚协议书,主要是为了约定一些事项。尤其是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上面对于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期是一辈子的,那就是一旦做出了约定,并且所有的约定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法律效力自然是永久性的。如此这般,离婚协议书要妥善保存,这都是约定的书面证据。
当然,如果说离婚协议书弄丢了,依旧是可以去补的,去民政局找到档案补一份离婚协议书即可。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的部分,双方应该按照约定的去执行。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的部分如果说有一方不遵守约定,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诉维权,胜诉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百,到那个时候,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虽然说有法律效力,但是这里指的是盖了民政局离婚公章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其是否合法,还是要另论的。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最好是在离婚登记处用离婚登记处的离婚协议来签写,一式二份,双方都同意再签字,民政局工作人员再盖章。
如此这般,这样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就必须遵守和执行。现在有很多夫妻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却签订了离婚协议,要知道这些离婚协议是算不得数的,只能是夫妻之间私底下约定的一些事情。
永久性
离婚协议书虽然说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一旦产生了另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情况,还是要诉讼于法律的,因此,可以说判决书比离婚协议书要更直接一些。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法律效力有效期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