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人员伤亡交警可以扣留车子吗(交警扣车几天必须要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已经认定可以扣车吗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给车主。交警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交通事故,用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如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等等,所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已经认定就不能再扣车了。
一、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已经认定可以扣车吗
不可以。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与车主。
交警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交通事故,用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如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等等,这和医疗费垫付、赔偿调解、到案处理等等并没有直接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4、责任推定。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需要扣车吗
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需要扣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交通事故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有哪些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辨认应当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肇事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肇事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嫌疑车辆时,同类车辆不得少于五辆;对肇事嫌疑车辆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十辆的照片。对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独有特征的,不受数量的限制。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对方逃逸20天交警还捉不到人还扣留我车辆还有驾驶证怎么办?
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对方逃逸并被交警追捕,同时您的车辆和驾驶证被扣留,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 合法维权:您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员或者通过投诉、申诉等途径,寻求合法维权的支持。首先需要确认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规、交通规则和合同约定等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联系保险公司:如果您已经购买交通事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等保险,您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和赔付,恢复受损的经济利益。同时,保险公司也会帮助您联系交警和其他机构解决扣留等困难。
3. 与交警沟通:交警是公安机关的执行或者协助单位,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有重要责任。如果您对交警的处理方式有任何疑问或者挑战,可以依法向公安局、城市管理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无论受损情况如何,您都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加强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提高交通素质和文明程度,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危害。
没造成人员伤亡,交警有权扣留车辆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因调查、鉴定、重新鉴定等事项的期限规定相对复杂。
但从第四十四条与第四十七条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与交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均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完成,也就是说发还被扣车的期限至迟不能晚于领取事故认定书之后五日。
交通事故没有人伤交警可以扣车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人伤交警可以扣车吗
1、交通事故没有人伤交警可以扣车。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辨认应当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二、交通违章缴纳罚款方式有哪些
1、当事人需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到所在地任意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处罚处理;
2、当事人到工商银行自助机处理违章,到所在地任意工商银行网点处的自助机上办理;
3、当事人使用网络软件办理,办理异地服务违章处理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时间一般为一周;
4、当事人手机银行处理违章,并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人员没伤亡,交警来了,当时没拘留,事后交罚款时会拘留吗
按规定是罚款2000元,还可以拘留,也可以不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无证驾驶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可以”在法律规范中是授权性的规范,交警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作出拘留或不拘留的决定,至于是否不拘留,要看具体情节了,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被拘留的可能性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需要扣车吗
法律分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辨认应当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肇事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肇事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嫌疑车辆时,同类车辆不得少于五辆;对肇事嫌疑车辆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十辆的照片。对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独有特征的,不受数量的限制。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