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再离婚有财产分割吗
离婚前把房子卖了算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一、婚前买房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要分情形判断。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
(二)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
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使用,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对方有份吗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属于一方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房屋婚后卖掉再买离婚如何分割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 离婚分割财产 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 个人婚前财产 ,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结婚前买的房子然后卖掉又买了一套新的住房,现在要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关于新买的住房该如何分割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根据结婚前的房屋性质进行区分。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结婚前一方个人的婚前房产。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出售,所得的房屋出售款为仍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举例来讲,就是男方婚前的房屋,婚后出售了200万,那么这个200万的房屋出售款,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需要以新购买的房屋价格予以区分:
(一)男方正好花了200万购买新的房屋,该房屋也只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转化,房屋仍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二)如果婚后房屋购买价只有150万,且房屋只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那么房屋和剩余50万售房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的。
(三)如果婚后房屋价值500万元,男方将售房款200万全部投入进去买房,并使用婚后共同财产300万,即使只登记在男方一个人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男方婚前财产的出资,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析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男方出卖婚前房屋后,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第三种情况,如果婚前购买房屋时夫妻都有出资,那么婚后卖出再购买新的房屋,不影响该房屋的性质,离婚时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第四种情况,如果男方婚前的房屋,夫妻婚后还贷,之后再进行出卖,那么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是需要对女方进行补偿额的。
以上就是对于房屋分割的介绍,不过司法实践中房屋情况比较复杂,还可能涉及一方父母出资、双方父母出资、房屋贬值等情形,建议向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进行咨询。
在闹离婚期间男方把房子卖了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过户成功。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保护交易的稳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那么离婚夫妻双方就需要转让的房款进行分割。至于,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前房子婚后卖掉再买房子登记在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房子婚后卖掉再买房子登记在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分配,主要看以下几个因素:婚前房子的出资情况,是一方还是双方共同出资。
婚后再买房子的出资情况,是用婚前房子的全部或部分款项还是另外筹集资金。
婚后再买房子的登记情况,是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
一般来说,如果婚前房子是一方出资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卖掉再买的房子也是用婚前房子的款项并登记在同一方名下,那么这个房子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予以分割。如果婚前房子是双方共同出资或者婚后再买的房子是用另外筹集的资金或者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比例分割。
把父母的房子卖了再买婚房离婚的时候怎么算
法律主观:
婚前购买的婚房,离婚时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如果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夫妻一方在婚后卖了婚前买的房,离婚后,卖房所得该如何分割
关键看婚前房屋的性质,婚前是否贷款购买。
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婚后的卖房款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这种情况下,卖房款实际上是婚前财产形态的转化。不影响财产性质的定性。
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卖房款中有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登记方需要补偿给对方一部分款项。具体的补偿数额可以根据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购买价、贷款利息总金额、卖房款的价格计算出来。
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计算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卖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卖房款时,大体可以根据双方购房的出资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房子卖了离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你用个人的货币和共同的货币去买房子,这个房子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而且这是共同共有关系,所以在离婚时就要分一半给对方,当然你们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办理。
2、《婚姻法》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作特别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属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后仍归个人所有,但所生孳息,属夫妻共同所得。
3、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后取得住房和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住房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住房财产都属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而具体情况是,住房又分为产权和债权两部分,不要弄混淆。
4、房子产权,住房由于是婚后取得和购买,所以,在没有事先书面特殊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产权夫妻俩一人一半,离异时候女方有权利主张得到一半产权。
5、房子债权,由于购买住房所使用的购房款,一部分或者全部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男方有权利主张对女方的这部分债权。就是说女方想得到一半住房产权,需要支付给男方一半的男方婚前部分出资款。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具体分割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