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十九条解读(民法典第十九条司法解释)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8
345
民法典第十九条内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十九条内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致力于解决民事纠纷,它使得群众在遇到相应事件时有法可依,结合实际情况来保障自身合法的权益。所以民法典的大致内容还是需要公民去了解,做到知法懂法。那么民法典第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为您详细说明。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节选)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第二节监护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要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五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民法总则第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的解答,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具有限制民事能力。详细的说明以及其他相关内容条例可以通过查找民法总则查询,当然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为您解答。

民法典19条的规定

《民法典》之未成年人网络消费

爸妈靠打工攒钱,孩子却在网上一掷千金......近期,“熊孩子”未经监护人同意,在网上乱充值、乱打赏的案例频繁出现。目前青少年群体手机拥有率比较高,他们经常接触手机游戏或网络直播。担心“熊孩子”在网上乱花钱、误花钱成为很多家长的“心头病”。对于这个问题,各位家长现在不用太担心了。

民法典第19条、20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从法律规定看,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和打赏的款项,家长是有权要求全部退回的;但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打赏的款项能否追回,需要根据年龄、智力发育情况和对事物的认知程度进行综合分析,不能简单认为只要孩子未成年,他充值、打赏的钱就能全部退回。

喜欢玩游戏是孩子的天性,但因其自身的辨认能力有限,做出的行为往往超出了其能力承受的范围。作为家长,在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习以及游戏习惯的同时,也要做好对孩子的监管教育工作,更要妥善地保管自己的财物以及各种消费账户。

2022《民法典》: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由原来的10周岁改为现在的8周岁,意味着8周岁的孩子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简单的民事活动,但不意味着可以做任何事,譬如要花光家底打赏主播这种情况就要酌情而定了,毕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知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分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分为四种情况:

1、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

2、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对于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对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3、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的行为,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该合同有效;

4、超出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如订立遗嘱的行为。

民法典第19条和第20条是什么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江旭

《民法典》条文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条文理解

从年龄的角度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应的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和部分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说明其生理和心理机能已经发育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基本能够满足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和要求,具有相当于成年人水平的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也能够对法律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此时应等同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确定。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示,实施具体的法律行为。除代理等需要他人授意的特殊情形,无需事先征得他人的许可或同意。同时,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认识。劳动收入应当是固定的收入,如工资、奖金,而非如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偶然、不确定的收入。主要生活来源一般是指未成年人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能够维持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不需要借助其他人经济上的资助。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生活水平并非完全可量化、恒定的标准,其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发展程度有直接相关性,不同地区的一般生活水平标准也有重大差别。

《民法典》条文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条文理解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同意,是指事前同意,即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事先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是指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同意而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其法定代理人事后予以追认,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实际状况,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辨识能力,法律应允许其在特定范围内从事纯获利益的行为或者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样不仅不会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权益造成侵害,反而能够体现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

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认定。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时,应当在个案中结合该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发育状况包括观察力、记忆力、理解力等内容进行判断。同时,个人认知能力与经济发展程度直接相关。

对于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从法律角度而言,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独立实施了非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认定取决于如下因素:法定代理人是否有事先允许、法定代理人是否进行追认。

《民法典》条文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条文理解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具备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发育尚很稚嫩,行为辨识和风险预判能力仍很欠缺,自身权益容易遭受外界侵害,所以民法典规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关于侵权责任的承担。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对于其实施的侵权行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19条

法律主观:

关于民法典的司法解释主要涉及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民法典担保制度、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根据《民法典》条文内容及精神作出,与《民法典》不相抵触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继续有效。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

民法典适用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法典适用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法释〔2020〕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有关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 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

第三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

第四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仅有原则性规定而民法典有具体规定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可以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进行裁判说理。

第五条民法典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二、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施行前,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

第七条 民法典施行前,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适用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和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

第八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而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有效的,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民法典施行前订立的合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涉及格式条款效力认定的,适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条 民法典施行前,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而直接以提起诉讼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一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二条 民法典施行前订立的保理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六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民法典施行前,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行为之一,对该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受遗赠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之一,对受遗赠人是否丧失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第十四条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死亡,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代位继承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十五条 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十六条 民法典施行前,受害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到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民法典施行前,受害人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措施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 民法典施行前,因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民法典施行前,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三、衔接适用的具体规定第二十条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民法典施行前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租赁期限在民法典施行后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民法典施行前,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立有公证遗嘱,民法典施行后又立有新遗嘱,其死亡后,因该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侵权行为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但是损害后果出现在民法典施行后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对方当事人也未催告的,解除权人在民法典施行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自民法典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解除权消灭;解除权人在民法典施行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以民法典施行前受胁迫结婚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保证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至民法典施行之日不满二年,当事人主张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至民法典施行之日不满六个月,当事人主张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四、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2020年12月29日印发

民法典第19条规定的理解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总则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要想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只能通过他人代理。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

二、《民法典》最低民事责任承担年龄是多少周岁?

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注意: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

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5、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很明显的,《民法典》19条其实是将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做出了很大的改动。过去人们一直认为未成年人在16周岁以前都是属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是现在随着未成年人所接触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民法典》将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就定性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很符合实际情况的。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民法典酒店后厨承包合同违法吗

酒店后厨承包合同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不违法,并具有法律效力: 1、酒店后厨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酒店后厨承包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酒店后厨承包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
2023-12-12 15:35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民法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
法律
590热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亲属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亲属范围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
2023-10-10 15:14

民法典婚姻法离婚新规定2024财产(民法典婚姻法离婚新规定2023财产)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 ...
法律
833热度

民法典失踪多久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一、民法典失踪多久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民法典》失踪多久婚姻关系都自动解除。自然人失踪两年后,便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之后便可以起诉离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 ...
2023-09-19 13:49

民法典离婚篇司法解释(民法典离婚篇完整版)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即视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要点五: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 ...
婚姻
307热度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可以作为抵押物吗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不可以作为抵押物。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个人只有享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权利将其抵押,但是对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将其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 ...
2023-12-12 15:35

国家对欠款的相关政策(债务新规2023第十九条解读)

第二百四十四条 ++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法律
311热度

民法典规定一方有精神分裂症是否为无效婚姻

一、民法典规定一方有精神分裂症是否为无效婚姻 《民法典》规定一方有精神分裂症不是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法定情况下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2023-09-21 14:14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全文)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民间借贷 司法解释法律主观 ...
法律
562热度

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有年龄限制吗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有年龄限制吗 《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有年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有下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其中未到法定婚龄是有年龄限制的,如果达到了结婚年龄则不能再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了。 《 ...
2023-09-20 11:54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最高院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现在是否有效)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 ...
法律
329热度

民法典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有: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根据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 ...
2023-11-17 16:41

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民法典关于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规定法律主观: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如下:,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 ...
法律
362热度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完成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一般认定有效,但存在重婚(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之一,应认定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 ...
2023-09-20 12:04

民法典继承新规定(民法典继承新规定继承如果存在欺诈是否合法)

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规定法律主观:一、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有哪些1、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适用法定继承时, ...
法律
481热度

电信诈骗司法解释(电信诈骗司法解释意见二)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法律
465热度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律依据(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是合同的违约责任纠 ...
法律
209热度

民法典第十九条解读(民法典第十九条司法解释)

民法典第十九条内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 ...
民事
345热度

欠债不还民法典法律法规(欠债不还民法典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民法典欠钱不还怎么办法律主观: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民法典欠钱起诉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法律
310热度

担保物权司法解释(民法典担保物权司法解释)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法律
527热度

虚假诉讼如何立案(虚假诉讼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虚假诉讼罪如何让公安立案虚假诉讼如何让公安立案1、虚假诉讼,受害人可以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相关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 ...
法律
52热度

婚内出轨会判刑吗(婚内出轨会判刑吗最新民法典)

对于婚内出轨行为,并不一定会被判刑,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再次办理了结婚证,或者与他人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才构成重婚罪,婚内出轨并不属于重婚的认定条件,婚内出轨要判刑吗法律主观:婚内出不一定要判刑,会被判 ...
法律
618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