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一审为什么不判离婚(家暴一审判离婚成功率高吗)
女子遭丈夫家暴,双方都同意离婚,为何法院却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男方家庭暴力、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行。韩某因受不了丈夫朱某家暴起诉离婚,审理过程中,朱某同意离婚,也承认对韩某动过手,但他认为只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才算家暴。最终法院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女子忍受丈夫打骂
尽管朱某称韩某有“还手”“还口”,属于互殴,可问题是,夫妻之间互殴难道就不算家庭暴力了吗?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但并没有把家庭暴力限于一方对另一方的殴打,这也就意味着,就算双方存在互殴,也证明家暴存在。而且,根据韩某陈述,朱某练过拳击,要求韩某在遭受家暴时默默忍受,不还手、不还嘴,也有悖常情。因此,不能因为韩某有还击行为,哪怕是互殴,而否定家暴的存在。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
法院不判决离婚的另一个理由是,韩某和朱某对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分歧较大。这就更不能成为不准离婚的理由了。从韩某和朱某两人的实际来看,双方都是同意离婚的,之所以需要起诉到法院,那就是对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需要法院居中处理,否则,协议离婚就可以了,何必诉讼呢?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对于抚养权,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对共同财产,则本着照顾无过错方、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由此可见,法院以离婚双方对子女、财产问题的处理分歧较大为由,不做离婚判决,是不可取的。
起诉离婚被驳回
法院还认为,因为韩某和朱某的两个儿子年龄尚小,二儿子未满半周岁,如果判决两人离婚,对儿子的成长、教育极端不利。试想,如果让两个孩子生活在家暴的环境中,不论是父母互殴也好,一方家暴另一方也罢,这会对孩子造成多大的影响?我想,从韩某和朱某的实际情况看,判决双方离婚,反而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更为有利。
家暴轻微伤为什么不判离婚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离婚的裁判依据是“感情确已破裂”,家暴属于法定准予判决离婚的理由之一。法院对于该情形的认定条件极为严格,原告需要举证证明存在家暴行为,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遭受家暴时,都没有第一时间保留证据,事后也没有进行证据补充收集。因此尽管有家暴行为,但因为原告举证不能,而无法被法院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家暴起诉离婚,为什么不判离?
因家暴起诉离婚,为什么不判离?
家暴是法定离婚理由,但在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家暴方不同意,法院有时候并不会判决离婚,原因有三:
一、法院难以认定一方具有家暴行为
一般情况,需要受家暴的一方提供:
1.照片
2.视频
3.报警记录
4.诊断证明
5.构成轻微伤以上的伤情鉴定
并且满足一段时间内多次频繁发生的条件,否则很难被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
可很多案件,受家暴的一方很难获取充足完整的证据,形成证据链条证明家暴,因此法院拒绝认定家暴事实。一般法院认定存在家暴的原因,多是家暴方当庭承认家暴事实。
二、法院可能认为,夫妻感情尚有转圜的余地
陕西一女子称婚前了解较少,婚后发现丈夫脾气暴躁,自己为了照顾孩子一直忍气吞声,但结婚40余年,丈夫经常非打即骂,现主张离婚。
法院判决:认为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实属不易,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实则是因为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今后互谅互让,仍是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因此驳回原告离婚请求。
类似的话语在很多判决书中也不少见,法院大多会认为双方矛盾是因为琐事,可以再给一个机会。
事实上,先不谈家庭暴力带给受家暴一方带来的人身危险性,家庭暴力大多不是一次偶然的激烈冲突,而是一种惯性,或者是长期矛盾在一方隐忍的情况下的不断升级。
在此情况下,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达到了法定的离婚标准。并且,这种情况如果不予离婚,家暴方日积月累无人辖制的暴力行为,很可能会使受家暴的一方陷入可预见的危险之中。
三、有些家暴方主张,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不应离婚
但事实上,孩子在父母多年来的激烈对立与冲突之下,在目睹多次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很容易长期心情压抑、小心翼翼。孩子不仅不能得到父母平心静气的爱,并且在畸形的家庭关系中还可能存在心理隐患。
判决离婚更有利于让动荡不安的家庭关系尘埃落定,给孩子应得的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为什么诉讼离婚一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主观:
诉讼离婚一审不一定能判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一般情况下,只要法官认为双方感情确实完全破裂,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想要诉讼离婚一审能判离婚的,只能尽量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家暴法院不判离婚怎么办
法律主观:
法律意义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法院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这里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 的赌博情形,必须是达到屡教不改的程度,而且严重伤害了夫妻双方的感情,而不是平日里偶尔打牌打麻将的行为。所以如果双方的情况满足这些条件,那么 法院判离婚 的概率很高。 能不能离婚 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你们是否存在 可以判离婚 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 双方协议离婚 ,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 一方不同意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 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拒绝离婚家暴男杀妻被判死刑,为何当初法院迟迟不判离婚?
婚姻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向往的,对于婚姻中,我们可能会想象,有一个自己喜欢的伴侣,有一个懂事的孩子,然后每天在一起生活,一起努力工作,一起教育孩子,过着平凡而幸福的生活。
就大多数人而言,都想向过自己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对于婚姻的憧憬和另一伴的想象,这是每一个人都会做的事情。这是因为我们对于婚姻和另一半都抱着美好的想法,我会认为如果寻找到了另一半,在步入婚姻后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有与自己相爱的丈夫。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现实中不幸的婚姻生活数不算数。因为恋爱是美好的,而婚姻却是现实的。亲爱的时候,两个人会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而在踏入婚姻后,因为每天在一起生活和长久的相处下去,我们会逐渐的暴露自己,掩藏完美外表下的真面目。
而这种情况在婚姻中可能会比较常见,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互相包容对方的缺点,因为相爱,所以爱屋及乌,这种情况,两个人也会相濡以沫,相敬如宾的过下去。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不满于另一方识破了自己的真面目,因为极度的自大和自私,所以选择对另一半拳脚相向,以此来威胁对方顺从。
家暴,不管是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从法律上来说都是不允许的。因为家暴对于被家暴的一方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而在现实中就有这样一起事件。
小董与丈夫魏某是二婚夫妻,在结婚前,小董并不知道魏某有家暴的行为。所以当小董和魏某结婚后,经常会受到魏某的拳脚相向。因为家暴实在难以忍受,小董提出了离婚,但是魏某不愿意。小董为此告上了法庭起诉离婚。
但是法院并没有判决离婚,在回家后,丈夫魏某的家暴行为并没有收敛,依然对小董拳脚相向。而在小董和丈夫分居后再次相遇。魏某把小董打至脑震荡和鼻骨骨折,造成二级伤残。
这次小董又把魏某告上了法庭,起诉离婚,就在法院开庭的前几天,魏某持刀杀害了小董。
对于这件事,可能有很多网友会疑惑,为什么在小董第一次告上法院的时候,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呢?
其实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小董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并没有留下家暴的证据,而魏某又死活不愿意离婚,所以法院也无法判决离婚。而在后来魏某家暴小董,警方也给出了家暴警告。而在小董被打至二级伤残后,法院也要开庭判决离婚,但是在这之前谁都想不到魏某会走上极端的道持刀杀害了小董。
为何女子忍受家暴,法院却不判离婚呢?
现在很多家暴事件导致夫妻两人离婚,但是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在女子忍受家暴要求离婚的时候,法院不判离婚要双方冷静一下。其实站在法院的立场,并不能说法院有过错。咱们老祖宗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离婚原则上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是不准离的,给彼此一个时间。基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家庭和谐的考虑,层法院很多时候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
一直以来,“家庭暴力”始终是个不能被忽视的问题。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的侵害行为就是家庭暴力,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打老婆,虐待老人、虐待孩子,妻子殴打老公。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冷暴力”比如辱骂家人、恐吓也属于家庭暴力。很多人的思想还停留在这是我老婆,这是我的孩子,我想打就打,跟别人什么关系,法律也管不了我!对于这种事件,家庭中弱势的一方不能忍耐,你一旦示弱,那么你一辈子都会活在家暴的阴影里,暴力就是暴力,老公也不行!
很多夫妻关系中,因为女方是公认的性别弱者。也有的丈夫性格不好,一不合自己的心意就会殴打妻子,但是事后会认错忏悔,妻子一时心软,也是宁愿忍受家暴也不离婚的原因之一。也有为了子女,忍受家暴不离婚的。就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忍耐,才导致这么多的暴力事件发生。
要记住,百分之九十的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千万不要被忏悔与眼泪的双重夹击下,去原谅一个家暴男!遇到家暴立马拨打110,明确描述何人在何时何地如何殴打你,如施暴人涉嫌犯罪,一定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对于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严重情况一定要申请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面对家暴,不要隐忍,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家暴法院会直接判离婚吗
家庭暴力并不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如果因为家庭暴力造成了离婚,那么是不会直接判决离婚的。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我国,家庭暴力又称为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财产造成一定损害的行为。家庭暴力可以分为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一般来说家庭暴力不包括身体上对受害人进行辱骂、殴打、威胁、、纠缠、扰等人身上的伤害。因此在婚姻家庭中如果遇到家暴情况,首先应该保护好家暴人自身身体上受到殴打的证据。
1、及时,机关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为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多时候家暴并不是一方单方所为之。但是如果受害人对家庭暴力为力,那么家暴便会持续下去。在遭受家暴后及时,警方会帮助你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同时法律规定了“机关对家庭暴力实行零容”。如果是实施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受害人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除了对受害人进行保护之外,也要对施暴者或其监护人予以惩罚。
2、在受到家庭暴力的时候,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及时去医院就医诊治,并向警方处理。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积极地寻求法律救助,向机关报案,请求有关部门协助自己向提讼提出离婚诉讼。如果有家暴证据能证明家庭暴力行为已经给自己带来严重伤害,那么受害人就有权向提讼要求离婚。根据《婚姻法》第22条规定:夫妻一方实施的暴力行为给对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另一侧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应当承担与之相应的扶养义务。第规定:离婚时,一方负有扶养义务或者与之对应的义务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者与之对应的义务时,负有扶养义务一方可以向对方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履行扶养义务或者向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扶养费用。第24条规定: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负有扶养义务或者其他应当支付扶养费用中属于扶养义务一方承担的部分,有权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构成违反婚姻法规行为的,应当支付赔偿金以外还可以要求扶养人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上述规定明确了法律对于家暴的处罚力度。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自身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收集好施暴者违反禁止令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证据。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因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重伤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致被害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构成上述刑罚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分别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应当及时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将会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严重损害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三)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后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四)因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违法行为被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刑罚再犯从重处罚的。因此在遭受家庭暴力情况下应当及时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当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处理,以便及时制止施为并让施暴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