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本月应负担的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本月应负担的短期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计提应由本月负担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980元”这个该怎样做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980
贷:应付利息——XX银行980
财务费用账户:
1、账户性质:费用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费和手续费。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发生的各种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借方记减少,登记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结转后无余额。
4、明细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扩展资料
利息支出的审查
1、企业当年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确实属于当年损益应负担的利息支出,有无将应由上年度或基建项目承担的利息支出列入当年损益。
2、利息支出列支范围是否合规,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性质的利息支出的处理是否正确。一般而言,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
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其竣工之前的,计入购建资产价值;企业的罚款违约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3、审查存款利息收入是否抵减了利息支出,计算是否正确,特别应注意升降幅度较大的月份,分析其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计提本月应负担的借款利息100元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100
贷:应付利息 100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业务链法
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
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
记账规则法
所谓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计提本月负担的短期借款利息600元是什么意思?
题主,“计提本月负担的短期借款计息600元”,就是因为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采用的是按月分摊利息。
短期借款无论是否约定分期付息还是期末一次归还本息,根据权责发生制,在费用没有发生之前需要记账处理,所以需要计提每月利息。
“计提应由本月负担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980元”这个该怎样做分录
支付本月短期借款利息1200元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由于临时周转资金,一般会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筹集资金,借款的同时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请问支付本月短期借款利息1200元怎么做会计分录?
支付本月短期借款利息1200元会计分录
一般短期借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临时资金周转,应付的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借:财务费用 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等。
归还短期借款会计分录
1、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吗?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有什么区别?
1、短期借款是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所额外支付的利息。主要包括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票据贴现借款、结算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主要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公司债券、专项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项目。
2、短期借款利率较低,而长期借款由于期限较长等,利率较高。
3、长期借款,借款时间可以长达十几年甚至更长,这期间可能会发生各种变化,因此借款机构承担的风险比较大。而短期借款由于借款期限短,借款结构所承担的风险自然就比较小。
4、短期借款只核算借款本金,而长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费用的调整。
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如何写会计分录?
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当企业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费用时,一般计入财务费用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一、发生借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分期付息情况下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计提时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三、到期归还短期借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四、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账务处理
计提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五、到期时的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对于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财务费用是什么?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商业汇票贴现发生的贴现利息、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计提应由本月负担的借款利息1500元”是什么意思?怎么做会计分录?
你们公司在银行贷款,然后贷款利息一般是按季度或者半年支付,但是财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把属于单月的利息计入当月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季度或半年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民法典的规定:
1.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4.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5.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6.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7.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8.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9.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10.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11.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12.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13.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14.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计算本月应负担的短期借款利息1300会计分录
1、取得借款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的核算,先计算每月负担的利息=借款本金*年利率*1/12,如果是按期支付利息的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借款的核算,也根据付息方式的不同,会计分录分别处理如下:
按期计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短期借款的财务处理
1、取得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的处理
(1)直接支付借款利息
(2)预提短期借款利息
(3)归还短期借款。
例题:
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80万元,期限9个月,年利率4.5%,该借款的利息按季支付,本金到期归还。有关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800 000
贷:短期借款 800 000
(2)1月末预提当月利息800 000*4.5%/12=3 000(元)
借:财务费用 3 000
贷:应付利息 3 000
2月末预提当月利息的处理相同。
(3)3月末支付本季度应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3 000
应付利息 6 000
贷:银行存款 9 000
第二季、第三季度的债务处理同上。
(4)10月1日偿还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800 000
贷:银行存款 800 000
利息结算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计提本月应负担的银行短期借款利息500元?
借:财务费用 500
贷:应付利息500
会计是研究在一定的商业周期内如何确认收入和资产。除了编制财务报表和记录企业交易外,会计师更重要的是参与企业间合并、质量管理、信息技术在许多企业的财务、税收战略和管理决策活动中的应用。
会计专业涉及领域广泛:保证、审计、税务、企业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律会计、预算编制、商业咨询等。
所谓会计,就是把对企业有用的各种经济业务统一为货币作为计量单位,通过记账、核算、报销等一系列程序,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
拓展资料
会计是一种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特殊方法,对企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持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具体来说,会计就是对某一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向相关方提供会计信息。
会计的基本特征
有五个基本特征:
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会计是一种经济信息系统。
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会计具有会计和监督的基本功能。
会计采用一系列特殊的方法。
会计方法一般包括:会计方法、会计分析方法和会计检验方法。
对象
会计对象是指会计和监督的内容,特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以用货币表示的经济活动,即资本运动或价值运动。
目标
会计目标,又称会计目标,是会计工作所要求完成的任务或标准,也称为财务报告的目标。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目标:会计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管理,帮助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计提本月应负担的短期借款利息的记账凭证怎么填
一、计提本月应负担的短期借款利息的记账凭证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二、应付利息科目的核算有:
1、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2、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