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伤原告出庭误工费(原告出庭误工费交通费)
出交通事故无伤方赔误工费吗
1.如果你没有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你会赔偿损失的时间吗?
不需要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因此,如果受害者没有正式的工作,就不存在时间损失的问题。但是,如果受害人能够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在缺勤期间仍有经济收入,他仍将获得损失时间的补偿。
二、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收入(日/月/年)*误工费
注: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损失时间的补偿应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是一个执法问题。
2.无固定收入: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损失时间=损失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证明包括完税证明、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化标准):损失时间=损失时间(天数)×上一年度同行业、类似行业员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或类似行业”的标准:
①行业分类标准;
②同行业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标准(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被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对本辖区相关数据(每年5月左右)所做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的参考指标。
如果涉及相关交通人员的赔偿,则当时的人员应根据此类规定,对自己损失的时间费用进行相关举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合法索要此类误工费用,并由我国相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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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受伤交通事故需要赔付误工费吗
首先,没有人受伤。我需要为交通事故中损失的时间付费吗?
根据法律,交通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损失的时间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无实际人身伤害、无法正常工作或实际收入减少,可不支付误工费。
二.扩展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增加日常需要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不仅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事实上,这种交通事故在中国很常见。因此,这种损失的时间费也是交通事故后经常考虑的问题。但是,如果交通事故后没有人员伤亡,就没有必要赔偿这一损失的时间。其他情况应根据事情的性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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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没受伤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没受伤没有误工费,但对方的车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除外。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人身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下: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3、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人没有受伤有没有误工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后没有受伤也可主张误工费用,只要是事故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用。 但受害者的交通工具停运损失应当按照证据能够证明的数额来所求,必须有确定性,不得随意扩大、多次更改。 我国一般把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是应当赔偿的。 可得利益损失是未来的,可得利益损失是确定的,即是可以用金钱计算和衡量的;可得利益损失是确实的,即这种损失是必然的、有现实意义的,而不是臆测的、抽象的、假设的,而且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 只是损失必须具有确定性,必须证据确凿、充分、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随意扩大。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中没有受伤的误工费应当怎样支付
交通事故中没有受伤的误工费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费损失赔偿;
2、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
3、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中没受伤是否有误工费
各方在庆幸 交通事故 中无人受伤的同时,仍然会在个别赔偿项目的问题上争执不下。就好比很多人固有印象中就认为误工费只能是针对有人受伤的状态下,但伴随着只有车辆受损却要误工费的这种案例越来越多,可能也会疑惑交通事故中没受伤是否有误工费?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没有人员受伤可能也要赔偿误工费的。 一、交通事故中没受伤是否有误工费 如果对方的车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没人受伤也要赔偿误工费的,因为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是要主要责任人赔偿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 交通事故责任 者应当予以赔偿。” 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费用大概是:一天的份钱 当地平均 工资 (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 二、误工费 证据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 营业执照 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 司法鉴定 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前提就是对方是营运车辆,一般只有私家车受损可以不用赔偿当事人的误工费。但是大家也知道营运车受损是要需要维修的,那当事人只能在车辆修好了以后才能正常的恢复到工作的状态当中,所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也没什么不合理的
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误工费怎么算
1、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误工费会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减少的固定收入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待遇来进行计算,没有造成受伤,也有可以出现误工的情况,所以也需要支付误工费用。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具体如下:
1、出租车误工费起诉。快则三个月内,慢则六个月内结案,情况复杂的,可以再延长。先准备好证据再起诉。只有证据确凿,才有胜诉的可能。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协商不成。需要到法院起诉,准备事故认定书,车损鉴定修车票据、治疗误工证明等等,有条件就请律师,不请律师也可以。起诉时以车主和原告,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是被告。拿着单位开的工资证明,银行流水,最好有税务局盖章的纳税证明,以此证明收入水平,按照交通事故的索赔项目来赔偿,一般误工费是支持的,如果不能和解,则走诉讼,由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3、停运损失费。就是营运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到正式上岗间停运期时间的费用,停运时间是从被撞那一天起计算,直到可以恢复营运为止,其间的定损、拆解、等待配件的时间均需要计算在停运时间内,一般以天数作为计量单位所以真正的停运费用应在车辆营运费的基础上减去各类补贴及薪资。
交通事故中,没有伤残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中没有伤残的,就不需要支付误工费。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受伤误工费,是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减少的固定收入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待遇来进行计算。
刮蹭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