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向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父或母主张抚养费吗?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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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向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父或母主张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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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向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父或母主张抚养费吗?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母也应该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对于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支付期限,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个案处理,一般需要支付至子女成年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