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离婚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法律规定)
离婚起诉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1、离婚案件撤诉后,一般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2、如果撤诉后六个月内,有新的事实或理由或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非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撤诉后不得再次起诉,且即使是离婚案件,撤诉后若是还想起诉,需要确定自己满足既定的条件。故此对于民事纠纷当事人来说,在作出撤诉的决定之前需要慎重考虑。
离婚撤诉申请书的格式如下:
1、首页上方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可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身份事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案由,应写明申请人撤诉申请所指向的原诉讼的案由、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撤诉后6个月内不准起诉的规定
1、离婚案件,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
2、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离婚案件撤诉后6个月内不准起诉的规定:
1、离婚案件,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
2、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诉讼离婚的条件: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离婚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离婚撤诉后需要多久才能再起诉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离婚案件撤诉后,一般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2、但是如果撤诉后六个月内,有新的事实或理由或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撤诉后再起诉的流程如下:
1、重新起草诉状:重新起草离婚诉状,明确申请离婚或者其他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再次提交诉状:将重新起草的诉状提交法院,并按照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3、法院受理:法院收到诉状后,会进行受理,并通知被告答辩;
4、开庭审理:在双方答辩之后,法院会根据相关程序安排开庭审理,听取双方意见和证据,并最终作出判决。
起诉重婚罪后是否可以撤诉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
2、如果是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的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
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综上所述,在重新起诉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前一次诉讼的影响,如前一次的撤诉原因、双方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变化等,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也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了后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法律分析: 撤诉离婚再起诉受六个月时间的限制。因为法律规定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撤诉后多长时间内可以重新再起诉
【法律分析】:撤诉后一般六个月可以再起诉。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当中,原告撤诉之后,一般情况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撤诉或者是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之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该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案件撤诉后多久才能起诉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撤诉后一般需要半年后才能起诉,法院才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证明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撤诉后存在故意伤害、虐待等,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是不受半年的限制的。离婚案件中涉及人身身份,当事人在诉讼当中出现撤诉的情况也比较常见的,针对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又起诉的我国法律上规定是不予受理的,因此离婚诉讼起诉以后又撤诉的,只能等6 个月以后再次起诉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离婚撤诉后需要多久才能再起诉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离婚案件撤诉后,一般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2、但是如果撤诉后六个月内,有新的事实或理由或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物旁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饥蚂悄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烂渣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离婚,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到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需要想离婚的一方去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办离婚手续要准备的资料具体如下: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离婚需要冷静期一个月,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综上所述,离婚需要准备离婚相关证件和准备离婚相关材料等手续,一般起诉离婚主要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通常离婚需要具备双方自愿离婚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案件按撤诉处理后第二次起诉的时间
法律主观:
离婚诉讼撤诉后 还能再起诉 吗?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 再次起诉离婚 ,即给予原告充分的考虑时间。 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 按撤诉处理 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除了离婚案件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并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处,其他案件的撤诉,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 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属于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的,告知原告 提起行政诉讼 ;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 起诉的期限 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 判决不准离婚 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编辑推荐阅读: 离婚诉讼撤诉后被告还能起诉吗? 离婚案件撤诉,诉讼费多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离婚诉讼原告撤诉后,被告需要多久才能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六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直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受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由于婚姻关系涉及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当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后,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反之,若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则法院会受理申请。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