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还有货款)
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有哪些分割办法
法律分析:关于夫妻共同房屋的分割方法问题,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两人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法律主观:
1、婚后共同 买房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 贷款 )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 房产证 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 购房合同 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 婚姻法 》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 婚前财产 。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还贷型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 按揭贷款 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继续苦哈哈还贷款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 婚后财产 ,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种情况相同。 5、闪婚闪离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 房屋产权证 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 商品房 ;(3)购买 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有爹妈掺合型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 结婚 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 债权人 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2+1型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 财产分割 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准夫妻买房型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 婚前个人财产 ,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并且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有两种情况出现:
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第二种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任何一方都是不能擅自进行处理的。而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则需要对共同的房产做出分割。此时,由于房产的特殊性质,只能由其中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然后对另一方折价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时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该怎么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房产分割方式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而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拓展资料: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其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则该房屋不作分割。另一方即使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8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最新政策
法律主观: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 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后房产如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
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2
新婚姻法2022关于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2022关于房产分割,房产分割是离婚之后大家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其实离婚之后房产分割也是让大家都感到困扰的一个问题,以下了解新婚姻法2022关于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2022关于房产分割1
(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新婚姻法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一)》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也规定了: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新婚姻法2022关于房产分割2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则
1、对于财产问题,法律上是这样说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在结婚前已经付清了所有的房款钱,获得房产证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孩子,并未公证说明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2、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后一起去买的,且获得有效的房产证,这个就是正规的夫妻双方财产啦。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还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应该合法分割。房子价值按离婚时市价估计,不由买房时房价来定。若离婚时涉及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则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贷款。
3、对于二手房,如果是未过户的,就不属于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啦,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予分割,继承房未过户则还属于其中一方父母的财产,离婚后过户属于个人财产。
看了我上面上面的介绍,你对财产分割问题可有一定的了解啦,其实不管怎么样曾经夫妻一场,我觉得没必要分的那么麻烦,大家各退一步不就好嘛,不过我也怕有一些是专门来找事情做的,对于这种最好就是找一个律师解决下,比较律师才是专业的嘛,知道的也多。
新婚姻法2022关于房产分割3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夫妻在决定离婚的时候,两个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明,还有离婚协议书,户口本以及结婚本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在婚姻登记员那里按照程序办理离婚的手续。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过错方是指夫妻之前在离婚的时候使用一些手段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之后一旦被发现,那么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的时候,这个房产是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还是会按照平分财产的方式来处理两个人在成为夫妻的时候创造的财富。也就是说,实际上就是应该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
离婚有孩子怎么办
要是夫妻是有孩子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孩子也是需要分配的。要是孩子还是属于学龄前的,一般会交与妈妈抚养,要是孩子已经有选择的情况,就要尊重孩子的意见。
夫妻离婚是因为没办法生活下去,有一句俗话叫做好聚好散,没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但是离婚的时候有孩子的一定要多多关注孩子,因为爸爸妈妈的分开对于孩子的伤害是很大的,特别是心灵上面,作为无辜的人爸爸妈妈要多多爱护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子车子怎么分配
离婚房子车子的分配:1、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3、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需要双方协商车子的试用期,如果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和车子登记在购买人的名下则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要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当男女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婚后出现感情问题后,也是可以通过协商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同时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在分割情况上产生了分歧,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自愿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男女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薄、离婚协议、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和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工作人员会根据资料办理离婚证。从取得离婚证起,双方就解除夫妻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持相关资料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如何分割房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假如你们是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婚后还款。房子属于买房的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如何处理不动产,如果两个人达不成协议的话,人民法院会将贷款判给房子的房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一方,剩余贷款也属于他的共同债务,对于婚后还款的那部分会补偿给另一方折价款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假如你们是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具体分割的方式,可以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在分割时,会考虑房屋出资来源、贷款偿还情况、有无过错、房屋居住情况等因素,综合予以判决。
此外还会有婚前赠与房子、婚后赠与等其他的情况,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您需要去结合自己的情况综合判断,情况复杂的话,您可以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