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案例(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法律分析:明知驾驶人醉酒仍然乘坐,乘坐人需对自身损害担责
【基本案情】
叶某与钟某一同吃饭、喝酒。饭后,叶某明知钟某喝醉酒仍然主动乘坐钟某驾驶的小汽车去吃宵夜。后小汽车与饶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致叶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钟某与饶某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叶某不承担责任。
叶某治疗终结后,其右脸、右眼分别被鉴定为九级和十级伤残。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通事故各责任方赔偿其损失, 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3万余元。诉讼中,钟某认为叶某明知其喝醉酒仍然乘坐其驾驶的车辆,虽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但对事故损害后果具有明显过错,应分担责任。
【裁判结果】
韶关中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交通事故造成叶某各项损失数额共计297251.34元,综合事故各方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侵权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认定钟某应赔偿叶某131526.67元。在交通事故认定上,叶某虽然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事故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叶某明知钟某酒驾仍乘坐钟某驾驶的车辆,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能够预见,但其懈怠或轻信可以避免,叶某对造成自身的人身损害具有过失,可以减轻钟某对其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酌情减轻了钟某1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钟某赔偿121526.27元给叶某。
【典型意义】
酒驾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社会公众对此都有普遍的认知。如乘车人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仍然乘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身伤害的,乘车人自身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其所乘坐车辆驾驶人对其所负的赔偿责任。
在社会交往中,当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不仅不能冒险乘坐其驾驶的车辆,还应劝阻危险驾驶行为,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或损害的扩大,这也是每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二次取钢板赔偿案例
法律分析:基本案情:2020年4月20日,龚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为避让顾某停放于非机动车道内的小型客车,与黄某驾驶的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致龚某、黄某受伤,后龚某经抢救无效于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顾某、龚某分别承担同等责任,黄某无责任。本起事故造成龚某第一顺序继承人钱某等医疗费等损失1199804.50元。
判决结果:启东法院认为,交通警察部门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程序合法、结论适当,对本案事实的认定具有证据的证明效力。根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应在商业险限额内对钱某等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偿钱某等损失758602.70元。一审判决送达后,保险公司以事发地段无照明、公安机关认定的事故责任存在瑕疵为由上诉至南通中院。南通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整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_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今天,律师带你一起了解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能够获得哪些赔偿项目以及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
一、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实务中主要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法律规定,住院伙食补助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伙食补助=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时间。实践中,每天的住院伙食补助大多介于几十元至一百元之间。
三、营养费营养费不是每个受害人都能请求,根据伤情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营养费=营养费标准×营养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实务中,营养费标准多为20-40元/天。
四、护理费护理费=护理标准×护理时间×护理人数。
(一)护理标准:
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按照误工费的标准收取。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是雇佣工作人员:参照上海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二)护理时间:
正常情况下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特殊情况下,如受害人因事故而残疾等,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二十年的最长期限限制。
(三)护理人数:
一般护理人数为一人,情况特殊时可由数人护理。护理费以护理人员数量为倍数。
五、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证明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六、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若造成受害人残疾,侵权人应当向受害人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伤残等级进行确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全部赔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部分赔偿。
伤残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伤残赔偿系数(赔偿比例)对照如下:
伤残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明显职业受限需要明显减轻工作需要明显减轻工作赔偿系数10.90.80.70.6——————
伤残等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不能胜任原工作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断续工作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赔偿系数0.50.40.30.20.1(二)计算
过去,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身份,并分别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水平。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自上述政策法规出台后,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陆续启动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工作。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从2020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并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1)受害人不满60岁的,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农村居民,事故发生时58岁,经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为六级(即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0.5),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实施意见》,2020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不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统一按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本案例起诉时间为2021年,因此本案应适用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2232元。(本案例数据适用于下文有关残疾赔偿金的其他案例)
计算结果:残疾赔偿金为=72232×20×0.5=722320元。
(2)受害人满60岁但不满75岁的,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城镇居民,事故发生时70岁,经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为四级(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0.7),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计算结果:残疾赔偿金为=72232×[20-(70-60)]×0.7=505624元。
(3)受害人75岁以上(含75岁)的,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城镇居民,事故发生时82岁,经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三级(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0.8),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计算结果:残疾赔偿金为=72232×5×0.8=288928元。
七、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若造成受害人死亡,应当向受害人的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1)受害人不满60岁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城镇居民,事故发生时48岁,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属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实施意见》,2020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统一按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起诉时间为2021年,因此本案应适用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2232元。(本案例数据适用于下文有关死亡赔偿金的其他案例)
计算结果:死亡赔偿金=72232×20=1444640元。
(2)受害人满60岁但不满75岁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农村居民,事故发生时68岁,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属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计算结果:死亡赔偿金=72232×[20-(68-60)]=866784元。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含75岁)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城镇居民,事故发生时79岁,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属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计算结果:死亡赔偿金=72232×5=361160元。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事故若造成受害人死亡或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的,侵权人应当向受害人的需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子女、年迈的父母)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如下:
(1)被抚养人不满18岁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农村居民,因事故而死亡。受害人有配偶,并有一位12岁的未成年子女。该子女由受害人和其配偶共同抚养(即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为2)。受害人家属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实施意见》,2020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统一按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起诉时间为2021年,因此本案应适用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可人均消费支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可人均消费支出为42536元。(本案例数据适用于下文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案例)
计算结果:被扶养人生活费=42536×(18-12)÷2=127608元。
(2)被抚养人满18岁但不满60岁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城镇居民,因事故残疾,伤残等级为一级伤残(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1),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受害人有配偶,有一位22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残疾子女需要抚养。该子女由受害人及其配偶共同抚养(即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为2)。受害人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计算结果:被抚养人生活费=42536×20×1÷2=425360元。
(3)被抚养人满60岁但不满75岁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 )×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城镇居民,因事故死亡。受害人无配偶,有一位73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母亲需要抚养。该母亲由受害人一人抚养(即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为1)。受害人家属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计算结果:被抚养人生活费=42536×[20-(73-60)]÷1=297752元。
(4)被抚养人75岁以上(含75岁)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案例:假设交通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地点为上海市辖区,受害人为上海城镇居民,因事故残疾,伤残等级为二级伤残(对应伤残赔偿系数为0.9)。受害人无配偶,有一位81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父亲需要抚养。该父亲由5个子女(含受害人)共同抚养(即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为5)。受害人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计算结果:被扶养人生活费=42536×5÷5×0.9=38282.4元。
九、丧葬费丧葬费为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所导致的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十、精神损害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几类民事案件的处理意见》[沪高法(1999)528号)],精神损害赔偿额以一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根据实务经验,上海市的精神损害赔偿额=5万×伤残赔偿系数。
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受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器具特殊的,按照制配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二、评估费、鉴定费评估、鉴定费用由鉴定机构所提供的鉴定发票确定。
十三、律师费律师费属于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能提供相应凭证票据的情况下,侵权人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付。
律师费并非所有地方法院都支持。上海市的各级法院是支持律师费作为索赔项目的,除上海以外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法院并不支持索赔律师费的请求。
十四、交通费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在就医和转院期间所承受的交通运输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十五、住宿费住宿费是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
住宿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实践中,有的法院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酌定考虑。
十六、财物损失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务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车辆重置费用、车辆停运损失、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以实际票据或鉴定结果为准。
十七、常见问题1. 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定责: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报警,交由交警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出具事故认定书。因事故受伤的,应立即报120送医治疗。
(2)定残:伤残鉴定由受害人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费由受害人先行垫付,最终由侵权人承担。您可访问你所在地区的司法局官网查询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3)定损:根据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分配,根据伤残鉴定报告确定伤残等级,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受害人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请参考前文内容。
(4)起诉:在完成上述流程后,受害人要及时起诉侵权人进行赔偿。在《民法典》生效前,诉讼时效是一年,《民法典》生效后,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应列驾驶员和车主(当驾驶员和车主非同一主体时);驾驶员为出租车司机的,被告应列出租车公司。肇事车辆投保的,应将保险公司一并列为保险人。
2.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1条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3. 如何预估自己的伤情属于几级伤残?
目前,交通事故伤残标准文件为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该文件列明了各伤残等级的伤势情况。您可以对照该文件预估自己的伤势属于何种伤残等级。
十八、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序号项目计算公式或依据1医疗费依据医院凭证票据2住院伙食补助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伙食补助=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时间。实践中,每天的住院伙食补助多介于几十元至一百元之间。3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营养费标准×营养期限。实务中,营养费多为20-40元/天。4护理费(1)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按照误工费的标准收取;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是雇佣工作人员:参照上海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日工资标准×护理时间×护理人数。5误工费(1)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按照误工费的标准收取;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是雇佣工作人员:参照上海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日工资标准×护理时间×护理人数。6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不满60岁)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赔偿系数。7残疾赔偿金(受害人满60岁但不满75岁)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8残疾赔偿金(受害人75岁以上,含75岁)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赔偿系数。9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不满60岁)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满60岁但不满75岁)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11死亡赔偿金(受害人75岁以上,含75岁)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1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不满18岁)生活费=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为1)14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满18岁但不满60岁)生活费=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伤残赔偿系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
车祸造成颅内出血赔偿案例
车祸造成颅内出血赔偿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调解流程是什么
1、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3、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公司赔偿吗?
不赔偿。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赔偿,则为工伤。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资料拓展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注意:
1、首先要明确的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并不全部属于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将会得到部分双重赔偿,即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赔偿项目都可以得到双重赔偿。
材料参考
百度百科 《工伤》
交通事故脑震荡赔偿案例
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赔偿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