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对我申请财产保全我怎么处理(别人欠我钱我申请财产保全)
欠债人的财产被别人先保全了自已应该怎么办
法律主观:
欠债人的房产可以保全。法律上能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是债权人,而债务人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是承担法律义务的人。资产保全是指维护资产的完整,防止流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查封、冻结等,是理财的一个重要概念,可以简释为让资产保值增值。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被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怎么解除
财产保全怎么撤销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法院依职权解除
3、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解除条件
1、《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民诉法》第一百零四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解除程序的启动问题
审判实践中,财产保全解除程序的启动有四种原由:一是自动解除;二是法院依职权解除;三是申请人申请解除;四是被申请人申请解除。除自动解除外,其它三种情形都需要法院作出裁定解除。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的风险由申请人承担,解除财产保全的风险由法院承担。因而,法律应明确规定法院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的法定情形,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国家赔偿。
申请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被申请人财产保全的解除;二是对申请人担保财产保全的解除,法院要重点审查第二个方面的内容。如果申请人败诉的,财产保全有可能给被申请人的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法院不能直接依申请人的申请解除对担保财产的保全,而是应先行向被申请人释明,是否主张损害赔偿。如果被申请人另案起诉的,则在另案中被申请人作为原告可申请对原案申请人的担保财产进行保全。当新的保全完成后,原审法院可以解除对原担保财产的保全。如果被申请人未提起另案诉讼,法院对担保财产不主动解除保全,待期限届满(这里的期限有待于法律作出明确规定)自动解除,以避免主动的行为增加国家赔偿的风险。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法院要严格审查,不但要看申请人是否同意接受担保财产,还要审查担保物是否与原保全财产价值相当,是否优于原保全物变现。经过审查,如果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法院可决定不予解除保全或解除部分财产保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对于财产保全的撤销是可以当事人申请解除,也可以法院依职权解除以及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对于财产保全的解除也是要废话相关规定的条件的,其中主要有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以及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和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被财产保全后怎样处理
债务人被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后,有两种救济的方式,一种是提供担保,让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另一种是向法院申请复议
财产保全后,财产会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需要法院判决后才能处理。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法院就可以对保全后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在司法实践中,被申请人提供足额的现金担保或者提出置换查封物,均可申请法院解封被查封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一、被财产保全后处理如下:
(1)如果认为对方申请保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可以在收到保全裁定后5日内提出异议,要求解除保全;
(2)认为被保全的财产超过了保全申请的财产的话,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超出部分;
(3)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作担保,要求解除对被保全财产的保全;
(4)如果双方确实存在纠纷,可以与对方尽快协商解决,解决后可以由对方直接申请解除保全。
二、申请财产保全程序是什么
1、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5、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被别人财产保全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被别人财产保全了,要视情况解决。如果发现自己的财产被法院保全,首先要弄清楚该保全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如果是诉前保全,则有可能成为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即被告(保全的被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是在诉讼保全中,发现自己是案外人,被保全的财产属案外人合法拥有的,与诉讼无关,则可向作出保全决定的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如异议成立法院应裁定解除保全,异议不成立,由法院通知驳回案外人异议,案外人对法院决定不能上诉。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是合理的,法院按申请人的要求保全财产,被保全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或者提出异议的方式解除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财产保全后怎么办
被申请财产保全后有以下措施:
1、提供担保,让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2、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被申请财产保全了怎么办
一、被申请财产保全后怎么办
债务人被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后,有两种救济的方式,一种是提供担保,让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另一种是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在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申请财产保全如何找到财产线索
1、金钱的查找
金钱给付案件的执行,首先考虑的执行方法是给付金钱,这也是最直接最简便易行的方式。其次才考虑等值物的执行。金钱的查找,在这里主要是指查找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到期债权、在有关单位尚未支取的收入、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和红利等收入、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票、在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等。现以查找银行存款为例,简述几种查找途经。查找银行存款,关键是查明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帐户、帐号。然后才能适用查询、冻结、划拨的执行措施。
2、动产的查找
动产的查找,主要是指查找被执行人的航空器、船舶、机动车辆、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查找机动车辆的方法:由申请执行人提供;对经常停放在被执行人处的车辆进行审查;到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查询。同时,到交通部门查询车辆购置附加费和养路费的交纳情况,对那些“公车私照”弄虚作假的行为也能查得一清二楚。对航空器、船舶的查找,除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提供情况外,可到主管登记部门查询。对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的查找,可以直接到生产车间、施工现场、工作室等场所直接查看,并审查其固定资产帐簿及有关原始凭证。其数量价值可一并查清。同时,也要留心对库存产品、原材料的查找。
3、不动产的查找
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指查找被执行人使用的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除有申请执行人提供情况、咨询被执行人外,可查阅被执行人固定资产账簿及有关权利证书,或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管理部门查询。
别人对我申请财产保全我怎么处理
被对方申请财产保全后,有两种救济的方式:
1、一种是提供担保,让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2、另一种是向法院申请复议。
我国法律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是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那么如果财产保全错误,被保全人应该如何维权呢?
如果因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给被保全人造成了损害,两者之间存因果关系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保全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维权:
1、与申请人之间协商要求赔偿;
2、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被申请财产保全之后,想要解除保全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方式,如果说申请保全存在错误的,那么是可以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成功之后就可以解除保全,如果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所以,当你遇到这种问题时,知道怎么解决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一)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