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公司财产怎么分割(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债务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但是,债权人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一方进行清偿,也可以用夫或妻双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对夫妻一方进行清偿。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登记备案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因离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公司财产分割时,如果夫妻一方将该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或与第三人平分,则对此股权处理具有继承性;如果该公司由另一方实际控制和管理,该股权由双方平分,但该股权对外转让时应注意受让方或第三方应支付对价。如果公司中存在其他股东则需要计算持股比例来确定股东在公司中所占表决权份额。关于离婚时公司中涉及到的债权债务处理有关问题,请关注下文讨论。
1、公司股权的继承
关于公司股权继承问题,在我国《公司法》和《继承法》中并没有规定,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公司股权继承中,继承人是与公司建立法律关系并为其提供经济上的帮助的人。因此,股权继承人享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股权可以继承等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股权不能继承是因为在继承中存在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两种方式。法定继承人包括:(1)夫妻双方共同向公司出资、(2)公司将股权给其配偶、子女进行转让。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赠与协议中约定不能继承公司股权则不得转让。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方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遗产实际价值超过继承人依照本法应当缴纳财产保险费所应缴纳税款和债务的数额时,不足部分由继承人赔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被解除监护关系,导致继承权消灭时,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表明公司债权债务的清偿并不以股东个人财产发生转移为前提,股东个人财产同样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公司债权债务不因股东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代持关系而消灭时还应由其他股东或债权人清偿债务。
2、债务清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消灭之后(债务清偿完毕),夫妻双方应该互相负担债务,对于对方已经履行完毕的债务,应该按照离婚时处理。但是关于共同债务如何清偿是有规定的,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属于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意思表示且不能通过诉讼解决的债务。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可以被人民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对于该债务必须以夫妻共有财产进行清偿;对于该债务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清偿才可以由债权人行使法定孳息债权清偿义务。
3、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划分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债务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债务清偿;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与第三人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总和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法律规定是对夫妻债务处理原则认识上的一个突破,但仍有一些法律对此未作明确规定。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债权划分问题,且根据婚姻法解释二和司法解释三有关财产分割等法律规定分析和判断也存在一定难度。而离婚公司财产分割一般涉及到两个主体——股东和公司两个主体,这两个主体间又各自处于不同层级。因此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各自在不同层级上所处的地位和所拥有资源数量来进行财产分割。而在具体诉讼中对债务人债务进行划分时应当考虑是否有其他第三人知悉或者有其他合法理由进行综合判断。
离婚时一人公司怎么分割
法律主观:
离婚 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离婚后各自还是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 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等。 2、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 财产分割 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开的公司离婚如何分配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按照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公司法人分割怎么分
离婚公司法人分割情况如下:
1、公司的股权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公司的股权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平分,但是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处理。双方也可以协商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表格;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综上所述,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自己拥有财产。所以严格意义来说,公司的财产不在夫妻双方 离婚财产分割 的范围内,夫妻只能对双方名下拥有的公司股权、股份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内注册的公司离婚后如何分配
法律主观:
对于一方婚前出资成立的公司,在 离婚 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该股权,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因为该股权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公司的经营收入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部分财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法是:
1、夫妻协商一致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也同意转让股权,夫妻股权的受让方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2、夫妻协商一致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
(1)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但是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那么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将股权进行折价再分割;
(2)股东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但是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那么此种情况将视为过半数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即夫妻中受让股权的一方可以受让股权,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离婚公司财产分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与该配偶是同一顺位的股东。
2、该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该股东出资已经完成,不能是虚假出资。
4、该公司财产必须分割给配偶个人所有,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5、必须是公司赚取的利润,公司本金不属于分割范围之内。
6、必须在公司账面上的财产才可以分割。
离婚公司财产分配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证明;
3、涉及公司财产的证明文件,如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等;
4、公司财产清单,包括公司资产、负债、利润等;
5、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具体材料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准备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公司离婚公司如何分割
夫妻公司离婚后该按下列方式来分割财产:
1、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来分割;
2、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分割;
3、若公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不需要进行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分为几种方式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公司股权怎么分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设立公司,其投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该公司盈利的部分应予以分配。对于个人投资的公司出资所得利益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由一方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由家庭一方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何进行分割。
1、共同财产,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
a、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b、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或妻一方个人隐私不能公开的,应予保护;c、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d、生产、经营产生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2、身份条件,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
(1)身份条件:如果夫妻一方是法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则一般应考虑这一身份条件。(2)身份条件:对于以个人财产出资或以个人财产转让取得股权,这是从维护产权和家庭稳定角度考虑,更多地要考虑婚姻关系是否稳定,对夫妻双方及共同生活双方是否有利,如一方是否对另一方有抚养、赡养、扶养等义务等(3)身份条件:如果夫妻一方是自然人股东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从维护产权和家庭稳定角度考虑,不宜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计入财产范畴内进行分割(4)身份条件:对于有明显投资动机或有为家庭带来生活来源的人士以及将出资和婚姻关系中受益作为个人财产看待的人士不应该纳入其中进行分割,而应根据其实际生活需要在合理范围内分割股权或财产款。]对于具有较高经济利益及投资动机或将投资目的用于家庭生活的人士应该给予特别照顾(5)身份条件:对于夫妻共同投资成立公司并取得利润部分应予以分配;对于投资失败导致夫妻共同债务清偿或不能清偿责任需由股东承担的,则不能全部要求股东承担责任而是应进行共同清偿或折价补偿,以利于减少当事人损失。对此类股东应给予特殊照顾或折价补偿。而对于夫妻双方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者可以参与公司运营及管理。
3、出资来源,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
a、出资人出资的目的是为了为创业投资,是为家庭生活所需而出资,是一种为个人利益而投资的行为,应当为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且不得以婚后共同财产抵偿;b、出资来源不影响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权利及其义务关系作出判断和约定;c、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并对离婚后该出资进行分割。同时,股东出资所得属于个人财产应以不改变股权结构为原则要求确定公司出资和财产归股东所有;股东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
4、出资方式,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股东人数多少,是夫妻一方出资比例越大,所占股权比例越大;出资人一般都是一方出资较多或金额较大;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小公司就比较合适了;出资资金较少的小公司就需要采用投资入股或其他融资手段;注册资本很大的公司,出资人最好要参与经营管理与决策;股权比例不宜过大或过小;出资金额一般不宜过多或过小等。②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夫妻双方出资可先协商确定出资时间(或约定出资日期)和出资方式(或约定出资时间);如协商不成则应采用实际交付股份作为出资方式(或约定以股份作为出资方式);如确定采用出资时间较长的出资方式(或约定以股份作为出资方式)的话,夫妻双方可根据出资时间长短作适当调整。③股东出资方式:对于夫妻一方出资方式可以用现金或银行存款出资;也可以以其他方式出资(如借等);出资方式不宜复杂多样、最好是能委托;出资时间不宜太长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④股东出资时间:可采用入股或出资时间较长等方式作出选择。⑤股东出资方式:不宜采用资金往来账、现金收据、银行存款凭证等作为出资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