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伪造原告签名起诉(起诉状不是原告签名,但原告追认)
起诉状不是本人签名有效吗
法律分析:本人确认则有效,本人否定则无效。如果起诉状非本人签字和按手印,法院不会受理,对于别人签字和按手印的起诉状,法院在明知的情况下,会要求本人进行确认才会受理。如果法院在受理前不知情,而受理后经本人指证得知了这一情况,会要求本人撤诉,然后本人签字按手印后再行起诉。即使本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名字可以由别人代签,但手印一定要本人来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代理律师伪造当事人起诉状当事人,下的判决书生效吗?
无效。判决书是否生效是依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以及法律规定的生效期间和是否伪造,代理律师伪造当事人起诉状当事人就属于伪造,因此判决是无效的。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以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的一种实体处理文书。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向法院起诉,原告递交的证据是做假的,包括伪造公章,法院怎么处理?
向法院起诉,原告递交的证据是做假的,包括伪造公章,法院怎么处理?
答复:
法院是看证据作出判断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主张对方提交的证据是假的,你得有证据证明,像你所说的这种“伪造公章”,这种是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作鉴定,出具鉴定意见才能判断它是真的假的。
所以如果你想主张对方提交的证据是假的,那么你可以在举证期限内申请鉴定也可以在庭前会议申请鉴定。由法院去委托机构做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这个鉴定意见还需要在庭审中展示、交由当事人双方质证,然后无异议的话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另外想说一点,就是说如果“公章是假的,但是盖章的人是有权限盖章的”,那么即使鉴定出公章是假的,也不一定会推翻这个盖章文件的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2022)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八十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八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二百二十五条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四)组织交换证据;
(五)归纳争议焦点;
(六)进行调解。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41.【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有些公司有意刻制两套甚至多套公章,有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甚至私刻公章,订立合同时恶意加盖非备案的公章或者假公章,发生纠纷后法人以加盖的是假公章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情形并不鲜见。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主要审查签约人于盖章之时有无代表权或者代理权,从而根据代表或者代理的相关规则来确定合同的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之人在合同上加盖法人公章的行为,表明其是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除《公司法》第16条等法律对其职权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应当由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人以法定代表人事后已无代表权、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要取得合法授权。代理人取得合法授权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以代理人事后已无代理权、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的起诉状非其本人签名,我可以怎么做?
,如果对于这个名字的本人而言的话,没有本人的签名有手印也行,一样有效。不过你说的问题是是你来争论这份起诉状的效力,而不是你妻子,所以只要你妻子认为是自己写的,或者说虽然不是自己写的但上面的意思表示是她自己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样同样有效,是追究不到妹妹的责任的。要追究妹妹的责任只能是名字上的本人觉的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你是不行的。
你要做的应该是积极的应诉,争取不离婚。你如果真要证明的话,拿着起诉状的副本,你有的,和你妻子平时所写的字,在家中也是和容易找到的,到司法鉴定部门,一般的县级就有,申请做一个笔迹鉴定或者委托人民法院做也可以。但是这确实不影响诉状的效力,只能说明你们之间是否是真的感情彻底破裂,你妻子对你还有一定的情分,不愿意亲手写状子,也说不定你妻子因你这一做鉴定回坚定了离婚的决心。
这还得主要看你妻子的态度,你妻子真不想的话,说不定会撤诉或者在庭上经法官调解就和好了。
起诉时候签名和手印可以替别人写吗
起诉状可以代签字,但是应当是由原告委托他人代签且经过原告确认。
起诉状是公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递交给法院的法律文书,其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3、诉讼请求;
4、事实和理由;
5、证据以及证据来源等。
当事人将起诉状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则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
代替签字按手印一般不犯法。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委托或授权人经权利行使者本人的委托或授权,且该行为不属于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代替签字按手印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是不犯法的;但如果没有委托人委托、授权,私自代替他人签字的行为,则成立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如果原告在起诉书中内容不属实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原告在起诉书中内容不属实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提供不属实内容涉嫌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责任。
一、原告的概念
原告,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方称为自诉人。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之一;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执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在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人犯罪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的人。原告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其诉讼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二、被告的概念
被告人是指被诉称侵犯了原告民事权益,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被告是民事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凡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被告人,被告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被告人的称呼只是诉讼程序发生的一种假定,是否应追究民事责任,只有通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后才能确定,因此不能认为被告人都是无理的,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与原告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同样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称为自诉人,相对于公诉人而言。公诉人是代表国家提起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他们既处于原告人的地位,又负有法律监督任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人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才有原告。
原告起诉状撒谎有罪吗
法律分析:违法。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涉嫌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如果原告在起诉书中内容不属实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1、如果原告在起诉书中内容不属实一般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只是其诉讼主张法庭不予采用。
2、与此同时,必须揭露其虚假的事实或者证据,否则法院也许采信,因为法庭上是用证据说话的,如果其证据对方没有有力反驳,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所以要引起重视。
法律分析
起诉书不属实,被告可以提出答辩状进行辩驳。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民事起诉状陈述不属实可以请求法院驳回,法院不会立即驳回,而是查明事实,如果原告确实是虚假诉讼才驳回。
如果被告认为原告的诉状不真实,可以在递交的答辩状列举事实证明.或者被告可以在法院审理的辩论环节举证反驳。
但是,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或者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一审侵权案开庭,被告拿出一份伪造原告签名的协议,那对于这假协议是另案处理还是一并审理?
一审侵权案开庭,被告拿出一份伪造原告签名的协议,你提出协议不是你签名、协议是伪造的质证意见就是,可以同时要求对协议书上你的所谓笔迹进行司法鉴定。案件中一方提供的证据,法院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做出是否采纳该证据的认定。如果你对协议的内容有异议,可以另行起诉。
对于未提出停止侵权的主张,法院会在判决书中查明被告的行为是否侵权。如果构成侵权了,被告当然要停止侵权。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