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不服可以重新做吗(二次鉴定推翻的多吗)
交通事故后,不服伤残鉴定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
1、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受害人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4、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这有两种方式,如下所示: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所以当你对鉴定有疑问或者说不服的,还有四种救济方式可以适用,对于结论不服的,一定要用正确的手段来维权。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一、领取伤残补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准备一份工伤认定书;
2、工伤待遇申报表;
3、劳动能力鉴定;
4、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
5、由单位填写《工伤治疗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领取伤残补助流程:
1、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伤残鉴定评不上伤残等级还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吗
1.可以,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也就是第一次鉴定申报的材料),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伤残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
法律主观:
对 伤残鉴定 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 工伤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鉴定还可以重新再鉴定吗?
一、 工伤保险条例 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伤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 伤残 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需要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 工伤鉴定 须提供: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 身份证 复印件;3. 劳动合同 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 劳动关系 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 职业病 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纷争 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 工伤保险 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前要准备好充分的材料,对于材料不足又不能按期补足的,认定单位可拒绝受理。同时需要我注意的是我们要有足够的 证据 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否则出现纠纷就会对劳动者产生不利的影响,另外申请认定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劳动者自己申请不可以超过一年。
如果对地方司法鉴定所做的伤残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可以申诉吗?该怎么做?
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以后,一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不认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但是提出重新鉴定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比如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不合法,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内容上存在瑕疵。如果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法院可以不准许进行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