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次责方需要赔偿什么(次要责任是3,7还是4,6)
车辆事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车祸次责保险怎么理赔参照以上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第一款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六条 第一款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事故次责方需要给主责方理赔吗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如下: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次要责任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保险不足以赔偿的,按照下列两种方式赔偿:
1.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
承担次要责任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承担同等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二、如果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那么:
全责者承担100费用;
主要责任人要承担70-80岁的责任;
责任人承担50%责任;
第二责任人承担20%-30%。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药费
医院根据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费用计算,以此为依据进行证明。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后期工作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企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交通津贴标准计算。
4.护理费用
住院期间,护士有收入的,按规定计算旷工费;没有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人生活补贴
根据伤残程度,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从固定伤残月起补偿20年。但是,对于50岁以上的人,每增加一年,最低年龄不应低于10岁;70岁以上的算5岁。
6.残疾人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准备具有补偿功能的器械的,一般器械费用按医院证明计算。
7.运输费用
按照当事人要求的实际费用支付证据。
8.住处
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行和住宿标准,凭凭证支付。
9.财产的直接损失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和设施应当修复。如果不能修理,应该折价赔偿。动物因受伤丧失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应当折价赔偿。
10.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侵权场所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年龄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至74岁的受害者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岁-(实际死亡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者实际年龄-60岁)]。
(3)被害人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x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5年。
1.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死亡100%)*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十八岁);
(2)赡养人(无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残疾等级(一级100%,十一级10%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
(3)赡养受抚养人(60岁以上)=残疾等级(一级100,二级10等)。)、(b)死亡人数按100%(按被告人民法院所在地前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20年增加)计算;
(4)家庭成员生活费(75岁以上)=残疾程度(一级100%,二级10%,死亡100%)×诉讼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5年。
12.安慰钱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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