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四岁孩子怎么判抚养权(离婚四岁孩子怎么判抚养权7岁)
离婚孩子四岁判给谁
法律主观:
一、离婚孩子四岁判给谁
看具体情况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5、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孩子四岁时还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母亲的精心照料,需要母亲的陪伴,健康快乐的成长。如果孩子已经是成年且有劳动能力的话应该是让孩子自己来做选择的。但是父母还要按时给抚养费。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离婚孩子怎么判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法律主观: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考虑。一般有如下几点:①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③未成年子女十周岁以上的,应考虑该子女意见;④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上以三个时间节点来作为评判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标准,分别是哺乳期——两周岁——十周岁。在哺乳期到两周岁这段时间,因孩子基本没有自我独立意识,为了方便孩子日常的比如哺乳等生活需求,跟随母亲生活一般更适合。两周岁到十周岁这段时间,孩子开始有了基本的自我意识,也慢慢脱离了哺乳期,这时候就需要充分考量父母双方的综合条件,包括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况、价值理念等等。十周岁以后,孩子已经有了独立的自我意识,这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感受,一般由孩子自行选择跟随父一方或者母一方生活,在孩子不能自行作出选择的时候,就会就父母双方的综合情况就是考虑,给孩子以思想指导。特殊情形:两周岁以下绝对判给母亲?在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也不是一定会判给母亲的,这四种情况可以除外: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③父母协商由父亲抚养;④其他原因。《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抚养权判决的依据抚养权应考量以下条件(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应就这些条件提交证据):①工资收入水平;②父母受教育水平;③父母的思想品质;④孩子的生活环境,包括上学条件、医疗条件、饮食条件等;⑤孩子平常由谁照顾,能够日常陪伴孩子的一方更有利;⑥孩子自我的意见;⑦其他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等。三、抚养费的计算父母可自行协商具体的抚养费数额标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庭判决。抚养费需要支付到孩子满18岁为止,一般支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支付,一种是按期支付(按月、按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娃儿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按照子女最有利于子女原则来确定,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
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如果两个子女均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父母每人抚养一个子女,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等考虑的选择;
(五)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六)养子女。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未表示反对的,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从理论上来说,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即归该方。
同时区分考虑: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经常是由谁签字,家长会经常由谁去开,课外活动由谁缴费、签字、陪同等。如果父母一方经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为,法院会优先考虑由另一方抚养子女。“出轨”一般不影响孩子抚养权的认定。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父或母一方可以提交以下证据:
(1)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书或者绝育证;
(2)能够为孩子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据,如收入证明、生活环境、教育背景;
(3)其他能够证明己方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4)己方或者对方的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的收入合同,如稿费、专利使用费等,以证明双方的收入;
(5)己方或者对方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工资条,以证明双方的工资收入;
(6)己方或者对方租房合同,以证明双方的租房收益;
(7)双方经营产业的账本或者流水记录,以证明双方的经营收入;
(8)子女的实际花销,包括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对于有两个子女的父母,可以先协商确定子女直接抚养的归属,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养子女的一方也有义务支付养子女的抚养费。
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对于抚养权的问题,总的原则是,会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有以下原则: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孩子四岁抚养权是有可能判给母亲,也有可能判给父亲的,抚养权的判决并不单纯的取决于孩子的年纪。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4岁的,离婚时孩子会判给父母双方中经济能力较好,能够让子女有更好生活环境的一方。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并且父母对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所以谁的抚养更有利孩子成长,法院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
一、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二、抚养权申请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有效证件、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
3、拟定好的协议草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个刚出生一个四岁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两个我都想要
一、如果有两个孩子,法院一般会判决一方一个。
二、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
2、文化水平。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
4、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
5、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对于十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